湖南省郴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郴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处是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下属的园林局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养护市城区主要街道的行道树木及绿化带、花坛等公共绿地,此外还承担着市区市容美化摆花任务、绿化带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2.机构情况,2018年单位由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项目部、管理一所、管理二所、执法一所、执法二所、设计室、档案室、维修部、仓管采购部、数字城管办公室等组成,无二级机构。
3.人员情况。2017年末单位编制人数72人;年未在职人员实有人数65人,比上年少1人。年未在职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3509.46万元,较2017年增加407.89万元,增长11.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1.78万元,较2017年减少87.38万元,降低2.93%;上级补助收入617.68万元,较2017年增加499.21万元,增长421.38%;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7年减少3.94万元,降低100%。
2018年度支出合计348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48万元,占比27.96%;项目支出2513.27万元,占比72.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管护面积增加。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2709.29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297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管护面积追补资金。
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5.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8.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5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项目支出:
病虫害防治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绿化树木不受白蚁危害。
公共绿地管护支出1383.35万元,主要用于绿地养护达到一级二级养护标准,维护景观设施和基础设施。
节假日摆花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花卉更换栽植及布置工作,对于美化城市,提升城市形象有着重要作用。
设备购置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洒水车4台、高空作业车1台、杀虫车1台。
桥梁立体绿化安全改造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桥梁立体绿化钢架进行改造。
高铁桥下游园木栈道护栏加固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对高铁桥下游园木栈道护栏进行加固,排除安全隐患。
道路绿化管护经费151.73万元,用于绿地养护达到一级二级养护标准,维护景观设施和基础设施。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12万元,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台,保有量1台),完成预算的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公务接待4批,共计101人),完成预算的16.02%。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 年减少5万元,降低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6万元,降低90.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6万元,增长1.28%。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采购货物类金额414.66万元,工程类金额74.31万元,服务类金额1476.43万元。
6、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123.62平方米,价值10.79万元,车辆38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台、一般执法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37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1063.66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实行精准管理,强化督促检查,推行双向责任,完善奖惩措施,落实整改提升。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满足群众的需求。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