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数305人,现实有人数348人(在职人员270人、退休人员78人)、城管协管员670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市容环卫科、市政设施科、公用事业科、园林绿化科、科技信息科、政策法规科、考核评价科、财务装备科、人事科合计10个科室;下设机动、北湖、苏仙、高新区等4个执法支队;下辖市政设施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市市政工程总公司等4个副处级单位。
单位主要职责是:
1、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城市综合管理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有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市中心城区市级权限内的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县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3、负责城市市政设施运行的监管;
4、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监管;
5、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管;
6、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管;
7、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8、拟定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9、承担城市综合管理绩效考评;
10、拟定并监督实施本系统资金使用计划,监督本系统各种规费的征收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年初财政预算基本支出3942.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43.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2019年年末财政拨款实际决算基本支出4139.34万元(其中:2019年预算基本支出数为3942.17万元;预算外基本和追加基本支出数为197.17元),基本支出追加主要原因包含:人员经费增加390.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93.67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3.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元(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支出为20.21万元:分别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为2.85万元(公务接待52批,共计494人)。2019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2.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12.92万元,变动原因:2018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台,而2019年没有新增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0.5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一是2019年度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
(1)市城区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奖励金36万,实际支出36万元。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36万。
(2)市城区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奖励金(区级)84万,实际支出84万元。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84万。
二是除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情况。
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严格按照财政局有关要求使用,2019年年初预算项目数为217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年初预算支出业务工作经费703万元,实际决算支出676.35万元,主要用于城管一线人员春节慰问款43.91万元,城管宣传经费83.6万元,城管执法人员培训费28.1万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经费5.24万元,“气化湖南工程”指挥部工作经费7.1万元,噪声、油烟污染检测设备购置及检测29.84万元,城管执法专项经费补助188.69万元,城管执法电动自行车购置60.25万元,一般城乡社区执法经费229.62万元。
(2)年初预算支出运行维护经费1470万元,实际决算支出1480.53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协管员工资经费1275.43万元,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维护经费117.35万元,直饮水管护经费87.75万元。
(3)2018年结余资金834.73万元,实际支出811万元。主要用于:①城管执法协管员工资安排68.43万,实际支出68.43万;②城市管理考评奖励金和门前三包考核奖励资金安排132万,实际支出132万;③城乡社区事务执法经费安排100万元,实际支出100万元;④市城区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经费1.41万,用于郴州市城区各街道、公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广告宣传费用,实际支出1.41万元;⑤拨付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经费5万,实际支出0.84万元;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迎检工作经费44万,实际支出24.52万元;⑦预留人员经费1.8万,实际支出1.8万;⑧城管执法办案经费70万,实际支出70万元;⑨其他一般公共服务3万,实际支出3万,用于(省厅下达)2016年度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奖励资金;⑩水体408.68万,用于:(省厅下达)2018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第二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2.68万、(省厅下达)2018年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奖补资金396万(燕泉河:城管局旁97万、金马车旁至市政府97万、南干渠出口101万、与郴江河交汇处101万)。实际支出408.68万,用于:(省厅下达)2018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第二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2.68万、(省厅下达)2018年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奖补资金396万(燕泉河:城管局旁97万、金马车旁至市政府97万、南干渠出口101万、与郴江河交汇处101万;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13.11万,用于市委大院道路提质改造资金,实际支出12.76万;⑿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0.41万,用于代住房保障处支付2017年市直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奖励金负指标,实际支出0.32万。
(4)城乡社区事务执法经费安排160万元,实际支出129.65万元。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160万。
(5)创文公益广告宣传费106.3万元,用于郴州市城区各街道、路面、公园创文广告宣传费用。实际支出106.3万元。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106.3万。
(6)工程尾款清算资金345.7万,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345.7万,其中:数字城管系统提质改造尾款44.19万、2016年工程前期经费尾款42.92万、2016年市地区6条主干道创文路灯灯箱工程款184.59万、2018年黑臭水体第三方评估服务费尾款30%+20%。实际支出数字城管系统提质改造尾款支付44.19万、2016年工程前期经费尾款支付29.56万、2016年市地区6条主干道创文路灯灯箱工程款支付184.59万,实际支出合计258.34万
(7)2019年创文专项经费(市管道路人行道增划停车位)55.41万,实际支出40.09万元。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55.41万。
(8)2019年创文专项经费(城区立柱广告三面翻、大型LED、地下通道、立交桥等公益宣传)100万,实际支出99.74万元。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100万。
(9)污泥综合处置费500万,实际支出138.94万元。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500万。
(10)高铁西站出站口出租车候车区遮阳棚安装经费39万,实际支出39万元。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39万。
(11)市委大院道路提质改造二期工程建设资金151.37万,实际支出145.3万元。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151.37万。
(12)预留人员经费654.24万,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654.24万,主要用于发放:市级平安称号单位平安综治奖励资金、市直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奖励、基本工资调标增资。
(13)城管执法60万,实际支出60万元。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市城区户外广告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费60万。
(14)城市环境卫生864.94万,实际支出749.05万元,用于2018年三个一批项目: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864.94万。
(15)城市建设支出1516.92万,用于市委大院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尾款274.82万、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偿债)1000万、2018年三个一批项目:燕泉河截污干管检测清淤资金242.1万。实际支出242.1万元,用于:2018年三个一批项目:燕泉河截污干管检测清淤资金。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1516.92万。
(1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80万,用于(省厅下达)2019年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奖补资金(郴江河东街桥-环城桥段河堤修复工程),实际支出180万。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180万。
(17)水体2380.48万,用于:城区黑臭水体迎检经费19.48万、(省厅下达)2019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沿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2251万、(省厅下达)2019年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奖补资金110万。实际支出64.69万,用于:(省厅下达)2019年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沿江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64.69万。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2380.48万。
(1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371.89万,用于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项目“四区”分担建设资金,区级负担部分年终结算扣回。实际支出283.58万,资金来源当年财政拨款371.89万。
(19)其他资金项目支出616.05万,主要用于高新区城管执法工作经费、执法服装款。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单位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了预算收支管理,全面梳理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单位资金运行有序,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经费使用符合要求。
对本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明确了相关制度、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程序等,在部门预算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向财政部门申请资产配置,财政批复资产配置申请后按相应程序购置资产,所购资产符合资产配置标准。本单位2019年新购噪声、油烟染污检测设备各1套,价值29.84万元、城管执法电动自行车160台,价值60.25万元。
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搞得好,社会才能稳定、经济才能发展”“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城市管理是对于细微之处见功夫”重要指示精神,树立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以“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为要求,坚持精细化管理,建设干净、有序、靓丽的市容面貌,用优质高效的城市管理助力郴州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9年度政府综合绩效考核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执法工作经费严重不足,部分单位的管护经费存在缺口,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精细化管理和市政设施养护提质改造。
二是城管执法体制尚未理顺,城管执法队伍执行力和创新力仍需提高,日常管理力度有所下降,高位监管和部门联动的大城管格局还需进一步加强,案件处置效果不佳。
三是市政基础设施破损老化严重,“气化郴州”工程部分地段工期严重滞后,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告急,垃圾分类项目进展较慢。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的编制本年预算方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情况。
2、持续落实改革部署。进一步推进做好机构改革的后续工作,着力抓好“三定”、人员转隶等重点工作,修订完善市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局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等制度办法。按照省、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做好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对接职能划转,厘清职责边界,建立起执法协作机制。
3、优化执法办案环境。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论证,提出解决措施,提交调研报告,形成《郴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立法建议稿),争取纳入我市2020年立法计划。启动信用系统建设,起草《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信用体系建设设想》,开展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4、完善基础设施。加大对占破道难题研究,进一步规范围挡作业,建立占破、园林、市政等部门破道恢复施工的统一施工机制,切实提升市政设施的管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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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26日
2019年绩效自评附件2.3.4—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