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燃气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燃气服务中心是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为规范燃气市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保障,对城区燃气、燃具及经营网点进行规范布局,实行安全管理。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为96.4万元。主要内容为:工资福利支出80.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5.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燃气中心基本支出77.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12.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中心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文件执行,秉着例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三公经费共计支出1.1万元,未超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中心公务接待费用共计0.00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0151万元,下降了65%;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共计1.0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56万元,下降了33%。
(二)项目支出
1、本单位年初申报燃气监督检查工作经费21万元,资金已安排,经费支出18.8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基本支出用途。
2、市燃气服务中心由市城管局统一做账,财务受市城管局监督。
资金具体使用按照市城管局、市燃气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及市燃气服务中心业务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8.93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退以前年度资金及市城管局转工作经费,其他财政性资金均按相关财务规定支出。
四、资产管理情况
2019年中心全部资产均已录入到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中心资产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报废、报损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等。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机制。中心所有收支管理均纳入预算管理控制,实现全面预算管理机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实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2019年中心人员经费年初预算资金54.37万元,已使用资金65.41万元,完成率120%;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资金9.72万元,已使用资金12.14万元,完成率124%;项目经费年初预算资金21万元,已使用资金18.85万元,完成率89.76%;“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资金4.8万元,已使用资金1.1万元,完成率22.92%。
(二)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燃气管理,完成年度为民办实事市定指标。2019年市城区新增管道燃气用户28742户,为管道燃气用户供气148000户,为市城区瓶装燃气用户供气106000户,为市城区20000辆车辆提供燃气;完成安全检查数量12次,开展安全宣传5次;同时确保全市燃气供应,保证投诉案件结案率99%,确保城区内有资质的企业经营网点不超过10个,确保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市城区城镇燃气气化率达95%以上;确保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10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资产管理的认识不到位,设备更新速度较快,部分资产设备资产未到使用年限已经无法使用,从而成为闲置资产。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2020年市水务服务中心、燃气服务中心及占破道和户外广告事务中心整合为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新中心将进一步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证资产的可用性,清理报废年限已到的固定资产,将根据财政要求使用指标,做到专款专用。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