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石榴湾公园管理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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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石榴湾生态公园、苏仙湖、爱莲湖、王仙湖、郴江河沿江风光带、石榴湾南、北小游园,管护面积达6000余亩。2019年我所按照科学理财、注重绩效方针,根据财政安排的城市维护费用做好预算支出实行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管辖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养护、园容园貌管护等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游览、服务业的管理。
3、负责管辖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保卫、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完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园林服务中心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
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下设8个股室,分别是行政办、人事股、财务股、基建维修股、园林清扫股、督察股、行政执法队、安全保卫股。
截止2019年底,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年末实有人数107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编制在其他单位人员3人,退伍安置军人1人,公司分流人员5人,临聘人员90人,无离休人员及退休人员。
(二)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市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市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根据政府系统市直单位预算绩效考核办法,我所2019年度财政预算收入126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7万元,项目支出1157万元。2019年度实际市财政拨款总收入1279.03万元。全年总支出144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万元,项目支出1334.6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我所财政预算基本支出107.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47万元,公用经费6万元。全年实际基本支出107.1万元,本年度结余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98万元,主要包括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12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支出1.12万元;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9年度市级专项资金分配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
我所项目资金均为财政拨款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市财政部门有关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2019年专项项目预算为1157万元,实际到位1171.93万元。其中:公园管理经费(包括石榴湾生态公园、爱莲湖、苏仙湖、王仙湖、南北小游园、郴江河沿江风光带)869.37万元;石榴湾生态公园租地款38.57万元,野生动物饲养费8.51万元,病虫害防治9.8万元,石榴湾公园路灯线路改造28万元,郴江河风光带基础设施维修67.39万元、水榭华庭后山黄土裸露治理及苗木补植59万元、创文公益广告宣传费10.04万元、预留人员经费81.2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全年项目支出:1334.61万元。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辖范围内园林、卫生、安全方面的支出,弥补基本支出的不足,保证员工工资与福利的正常发放,维持公园的正常秩序运转。2019年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9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万元、奖金29.47万元、伙食补助3.56万元、绩效工资8.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0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47.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4万元、印刷费0.04万元、咨询费5.69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2.11万元、维修(护)费188.02万元、租赁费(含公园土地租赁费)38.74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劳务费369.97万元、委托业务费4.71万元、工会经费4.5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2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7.7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5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补助11.68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7万元。
(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60.53万元,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104.81万元、大型修缮32.36万元、其他基本建设支出23.36万元。
(5)资本性支出321.10万元,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274.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6.91万元。
其中重大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石榴湾公园零星维修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公园基础设施维修。
2、花溪湖亮化工程支出26.14万元,主要用于:石榴湾公园花溪湖景观灯。
3、苏仙湖大、小吊桥零星维修支出16.06万元,主要用于:维修苏仙湖大、小吊桥绳索,确保游客安全。
4、石榴湾公园提水溪流治理工程支出47.85万元,主要用于:花溪湖节水工程。
5、花溪湖沿溪绿化提质工程支出42.79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沿溪小径,补植绿化植被。
6、苗木采购支出23.36万元,主要用于:公园内黄土裸露治理。
7、郴江河太阳能路灯及基础设施维修支出47.94万元,主要用于:河道太阳能路灯更换及路面基础设施维修,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市民游园安全。
8、苏仙湖木栈道维修工程支出34.07万元,主要用于:苏仙湖游道扶手及地面损坏维修。
9、郴州市石榴湾公园管理所路灯线路改造工程尾款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石榴湾生态公园原有太阳能灯进行线路改造,并新增到三期60余盏路灯,完善了公园基础设施,为市民游园提供更安全的游园环境。
10、郴江河中上游基础设施维修支出67.39万元,主要用于:郴江河上游基础设施维修。
11、水榭华庭后山黄土裸露治理工程预付工程款59万元,主要用于:黄土裸露治理及苗木补植。
12、石榴湾公园花溪湖提质改造工程支出118.53万元,主要用于:花溪湖建设,打造公园新景点。
13、石榴湾生态公园租地款38.57万元。主要用于按时按期支付石榴湾生态公园租地款,石榴湾生态公园作为公益性公园,即提升了城市品位,又提高了周边市民的生活质量。
14、石榴湾公园野生动物经费8.51万元。主要用于石榴湾公园野生动物的喂养、保洁及设施维护,为进一步丰富市民文化生活,营造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自然景观。
15、病虫害防治9.8万元。主要用于石榴湾公园白蚁虫害的治理及防治。
16、“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规范,接待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文件执行,我所无公务用车,无公务出国费用支出,本年度“三公”预算经费0.5万元,实际支出经费0.05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了0.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不是全所上下不分节假日倾力工作,加班工作餐费相应增多;二是公务接待次数的减少。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2019年根据我所实际,建立了内部监督和控制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园建设(维修)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重视事由、调研、预算、审批工作,强化维护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做好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促进项目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19年度评价得分为98.72分,自评结论“优”。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年底资金有结余。整体看预算完成率超100%,具体而言,基本支出经费预算完成率和预算控制率均较好,但项目收支中部分项目因受工程进度等因素影响,造成指标下达时间较晚,导致资金未能及时使用。
2、人员编制少和工作涉及面广的矛盾比较突出及经费不足,编制只有8人,超编3人,财政预算公务经费(且无日常运转公务经费)、人头经费、只按编制预算,可单位各项费用都得按人头11人开支。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1)持续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
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程序。进一步提高各内设股室、预算编制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程度,形成“编制全面参与、成果全面共享”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2)持续加强预算执行“规范化”
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预算约束,严把预算追加关,做到“无预算不开支”;坚持目标导向,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确保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做到“花钱必问效”;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压减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减存量遏增量,有效提高预算执行率和结转结余控制率。
九、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报告需要以下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每个一级项目支出一张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