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上位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负责建立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和监测。
(三) 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四) 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九)指导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内设办公室(新闻宣传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办公室、市食品药品举报投诉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注册生产监管科(技术标准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12个科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正科级事业单位)和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并按照规定设置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正科级事业单位)没有进行独立核算,在本单位预决算范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不在本单位预决算范围内。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本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6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6.53万元;其他收入7.15万元。
2015年度支出合计1,14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78万元;项目支出345.01万元。
2、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①基本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7.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7.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9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
1.城乡一体化建设经费支出65.38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民生大提质、民生100工程”,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农村药品市场“两网”建设。
2. 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支出7.51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监测网络。
3. 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及执法设备配置专项支出94.2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现有检验机构的设备配置和人才培养,提高检验能力。
4. 健康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支出18.9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每家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完成保健食品及化妆品抽验,开展保化品专项整治行动。
5. 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及安全监管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查办大案、联合打假、专项稽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抽检等工作。
6. 抽样检测支出76.2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生产及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及抽样支出开展餐饮、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
7.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支出18.6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315、331专项宣传活动以及“全国食品药品安全月"宣传活动;在市主流媒体及户外公益宣传栏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增强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高饮食用药安全水平。
8. 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方案,完善信用档案等相关工作支出。
9.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四查”专项支出38.7万元,主要用于食安办开展督导检查(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工程检查等),及稽查专项行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85万元,支出决算为38.97万元,完成预算的4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55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1人次),本次出国由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参与,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本单位年初未做出国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8台),完成预算的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2批,共计38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21.5%。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 年减少1.08万元,下降2.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6.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1万元,降低1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6万元,降低21.55%。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4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63万元,比2014年增加93.63万元,增长13.3%。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变动主要原因是:2014年底进行机构改革,本单位2015年新增人员26名,人员经费的开支相应增加。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5年度政府采购总支出为96.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85.69万元、服务类10.98万元。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 年,我单位对财政预算市本级抽样检测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方案,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小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8.25%。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
在部门决算编制过程中,未弄懂决算系统操作要求,对数据的填报不够熟练,导致进行多次送审和修改。
(三)提出改进措施。
在以后的年度部门预决算执行中,认真学习部门预算、决算方案,熟练掌握系统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完成预算和决算任务,并按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
(三)提出改进措施。重点是在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中进行完。
四、专业名词解释
无。
附件: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1-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