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苏仙工商分局是以行政会计制度独立核算的行政机关,主管单位是郴州市工商局,属郴州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5年末有干部职工133人在职人员77人,退休人员56人,且全部为全额财政拨款人员。共有房产9657平方米,车辆14台。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是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派出机构,属市财政一级部门预算单位,下辖白露塘、城郊、良田、许家洞、五里牌等6个基层工商所;苏仙分局信息中心1个事业单位。
1、 主要职能。
⑴负责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⑵负责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⑶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⑷承担监督管理郴州市经济开发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⑸承担查处郴州市经济开发区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开发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
⑹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⑻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⑼指导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广告业务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⑽负责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⑾组织、指导郴州市经济开发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⑿组织、指导郴州市经济开发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督管理。
⒀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⒁承办郴州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机构设置情况。
分局下设11个股室:办公室、法制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申诉举报中心)、市场规范管理股(合同监督管理股)、注册登记股、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公平交易股(打击传销办公室、经济检查大队)、计划财务股、人事股。
6个工商所:城郊工商所、白露塘工商所、五里牌工商所、栖凤渡工商所、许家洞工商所、良田工商所。
以及1个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苏仙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正股级)挂靠苏仙分局管理。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6年我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64.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7.9万元;其他收入16.49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2015年我局由省工商系统垂直管理调整为郴州市政府直接管理,年初预算为省级预算,2015年1-9月省财政拨款 647.07 万元,9-12月剩余经费通过市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拨款,金额为 400.83 万元。
2015年度支出合计106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36万元;项目支出54.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①基本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5.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7.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97.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2015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2.34万元,其中: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工商登记制度制度改革专项工作支出,含年报专项工作等方面的工作经费支出,还有用于对各类市场包括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管费用支出;执法办案专项支出20.9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的相关支出;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专项工作支出;其他非工商行政管理项目专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我局公用经费共118.2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23.67万元。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67万元,完成预算的6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4台),完成预算的6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2批,共计42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98%。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的车辆大部分都是破损严重,早已达到报废要求,为了安全起见,我局将一部分破损严重的车辆从9月份起就停用6台,相应地减少了燃油支出、修理费支出等,大大低于年初预算;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 年减少17.71万元,下降4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47元,降低4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3万元,降低46.48%。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4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1、由于停用6台破损待报废的车辆,相应的减少车辆运行的费用;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凡是不符合公务接待要求的一律不予接待,大大减少了公务支出的批次及接待费用。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69万元,比2014年减少了5.86万元,降低6%。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8.92万元、印刷费1.74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3.19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9.94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3.6万元、会议费3.41万元、公务接待费4.9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福利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2万元。我局之所以节约了5.86万元的经费,是因为我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合理安排支出。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根据有关财经纪律规定,我局在相关办公设备购置、车辆的维修、保险及燃油、基层建设等全部实行政府采购。
。2015年分局共新增固定资产4.05万元(含省工商局另行配置的电脑及打印机等),增加电脑 6台、空调 1台、电视机1台、其他家具等。在基层建设方面,为保证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化,我局通过公开招标对栖风渡所进行了维修,维修资金预算是34万元,目前该维修工程已完工,同时完成了对该所进行了办公设施的配备以上工作全部通过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有效地控制了资金运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大的效应。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由于项目资金的有效投入,2015年我局创建了辖区内无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做到遣返传销人员100%、完成了对辖区内流通领域和农资产品的抽检工作、同时在我局辖区内较2014年新增培育了5个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地理商标, 2015年分局就市场违法主体公开达72个,截至2015年9月完成个转企225户,全面完成各项绩效工作年初设定的目标,并获得当地政府的肯定和支持。为此当地财政2015年拨付打传经费5万元、查无经费5万元、商事登记改革经费5万元、以及“个转企”经费10.25万元用于个转企经费等,共计25.25万元。因为我局培育和组织商标战略品牌工作开展得很好,区政府2015年又拨付了10.24万元用于奖励取得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企业单位,在当地社会造成了很大的积极影响。
7、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我局2015年度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金额为400.83万元,分别为郴财行指〔2015〕33号文件工商部门经费 130 万元、郴财行指〔2015〕 43号文件工商部门经费 5万元、郴财行指〔2015〕 46号文件工商部门剩余经费242.13 万元、郴财行指〔2015〕 47号文件工商部门非税收入拨款指标0.604 万元、郴财行指〔2015〕58号文件工商部门专项经费 23.1 万元、这些指标均为省财政厅思转拨我单位下地方后2015年9-12月预算剩余经费。
(二)部门决算分析。2015年我局本着财政决算以收定支的原则,合理安排我局收入支出。以预算为本,加强预算工作的执行力度,厉行节约充分保障资金的使用和安排。从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来看,2015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由于我局项目支出所需经费的是依靠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超预算部分返回来弥补,而自从停止收取企业及个体登记费等行政性收费后,这部分经费仅靠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返回部分来弥补。随着这两年各种专项工作的加强,势必导致项目支出的经费缺口的增大。特别是根据我市 “三创”工作的要求,我局在这方面的工作经费日趋增加,而这些经费又是没有年初预算的。受工商体制改革的影响,非税征收工作力度的严重缺乏,因此非税收入没有按照预算要求完成,势必导致项目支出的经费缺口的增大,影响了项目工作的靠站,导致不能正常开展各种专项工作,我局2015年的整个工作经费的安排和使用非常困难。因此加强预算管理也成为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改进措施。为保证经费的正常所需,我局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全局上下厉行节约,尽量压缩基本运转支出,齐心协力,响应党和国家勤俭节约的政策,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将全部资金合理的运用到刀刃上,为各种专项支出做好保障。
四、专业名词解释 略
附件:单位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1-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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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xls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仙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