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规划、政策和地方管理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组织、指导对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指导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指导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的监管。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组织、指导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十二)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十三)组织、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督管理。
(十四)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承担北湖区、苏仙区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二十四个内设科室、七个直属工商所(人民路工商所、罗家井工商所、兴隆工商所、北湖工商所、站前工商所、南塔工商所、下湄桥工商所)和出口加工区分局。本部门核定全额拨款编制数315名,实有人数409人,其中:在职人员315人、退休人员94人。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市本级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市场监管、工商行政执法、消费维权等专项经费。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3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6.34万元;其他收入196.41万元。2015年我局由省工商系统垂直管理调整为郴州市政府直接管理,年初预算为省级预算,2015年1-9月省财政拨款2950.92万元,9-12月剩余经费通过市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拨款,金额为1485.42万元。
2015年度支出合计463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6.35万元;项目支出904.8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6.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8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40.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②项目支出: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352.90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从事有关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执法办案专项支出156.31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8.38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办公设备购置,办公房屋维护修缮,系统财务管理和非公党建团建等专项工作支出。
信息化建设支出121.8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3万元,完成预算的74.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55台),完成预算的8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3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08批,共计405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60.57%。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 年增加5.14万元,增长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22万元,增长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万元,降低2.89%。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4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多年没有购置新车,部分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还在使用,车辆随着使用年限延长存在的问题较多,车辆油耗及维修费等开支增加,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在未超预算的情况下,较上年有所增长。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0.39万元,比2014年增加42.28万元,增长6.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我市2015年9月20日起实行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我局作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二是我局直属工商所租赁的办公场地租赁费上涨;三是2015年我局机关重新组建了职工食堂,以上三个原因使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比2014年有所增长。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采购决算数254.66万元,其中:货物支出31.02万元,工程支出50.16万元,服务支出173.4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支付176.88万元,其他资金支付77.78万元。
6、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局纳入绩效考核的904.80万元为省财政专项经费。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1.09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经费446.60万元、工商执法办案专项经费156.31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19万元、信息化建设经费121.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商标战略、执法办案、打击传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商业务培训、基层局(所)办公用房新购建、办公用房维修、办公设备的购置、等专项工作。我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合理完善,各项目资金分配合理,目标明确,资金执行到位,各项绩效预算目标指标完成100%。
7、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我局2015年度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金额为1485.42万元,分别为郴财行指[2015]33号文件工商部门人员经费275万元、郴财行指[2015]43号文件工商部门经费205万元、郴财行指[2015]46号文件工商部门剩余经费854.04万元、郴财行指[2015]47号文件工商部门非税收入拨款指标16.38万元、郴财行指[2015]58号文件工商部门专项经费135万元。这些指标均为省财政厅转拨我单位下地方后2015年9-12月预算剩余经费。
(二)进行部门决算分析。我局在决算编制、公开中存在不足:一是工作不够仔细,出现了个别表格填报不够规范;二是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要加强对预决算公开相关政策的理解。
(三)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有关预决算的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本局相关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确保下一年度财务的预决算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专业名词解释
无
附件: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表1-表8)
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