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本单位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
2、机构设置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内设办公室(新闻宣传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办公室、市食品药品举报投诉中心、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注册生产监管科(技术标准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12个科室,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正科级事业单位)和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并按照规定设置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不在本单位预算范围内。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本级单位,不包含二级机构。局机关全额编制78名,差额编制11名,实有人数112人,其中:在职人员86人(不含临时聘用人员12人),退休人员26人。
收入预算包括市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等专项经费。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本年收入预算总计1128.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20.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21万元。
(2)支出预算。本年支出预算1128.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2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4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548.2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72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146.05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83.4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⑴城乡一体化建设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民生大提质、民生100工程”,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农村药品市场“两网”建设。
⑵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对全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对管理人和从业药师的职业技能培训。
⑶健康食品及化妆品安全监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加强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销售企业监督管理。
⑷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全省省、市、县、乡四级监测网络;按规定标准完成药品、医疗器械滥用报告数量。
⑸抽验检测等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对食品餐饮企业,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341家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检。
⑹“全国安全用药月”新闻宣传专项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315、331专项宣传活动以及“全国食品药品安全月"宣传活动;在市主流媒体及户外公益宣传栏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增强饮食用药安全意识。
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方案,完善信用档案。
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换证,监督检查,专项督查成本支出。
⑼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项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评估监测专业人员费用,印刷,建档,对应采样费。
⑽办公设备、执法服装及检验设备购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现有检验机构的设备配置提高检验能力。
⑾食品安全协管员经费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聘请两区各个乡镇街道共80名协管员费用。
⑿酒管办经费(含房屋租金)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新增职能日常监管支出。
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支出2.2万元,资金来源于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返还收入主要用于监督检查支出。
⒁上级补助收入经费64.21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省检及国标抽样送检,开展药品专项稽查行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建设,食安办综合协调及专项调研,其他食品药品事务等工作支出。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93.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3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57.35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增加了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1.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万元。原因为2016年预算人员及车辆数均比2015年增加,预算编报系统在测算时根据人员及车辆基数的变大而增加了公车运行的预算数。
五、关于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146.0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1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0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9.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28.41万元。
附件:2016年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表(表1-表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