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药品、餐饮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复检及技术鉴定工作,承担上级安排的药品、化妆品和餐饮食品、保健品标准复核、注册复核检验工作,承担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业务指导、检验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在职职工52人,退休职工9人,本单位共设置八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业务室、质保科、中药室、化学室、生化药理室、食品微生物室、食品理化室。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公开表格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含二级机构,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1、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81.1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29.1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52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781.1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95.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08万元。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36.6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352.08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08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2.45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 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344.5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日常检验所需的成本、材料费用
②药品日常监督检验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日常监督检验所需的成本、材料费用
③药品无菌检验室改造40万元,用于药品无菌检验室改造所需的成本、材料费用等。
④食品检验实验室建设50万元,用于食品检验实验室建设前期费用。
⑤食品药品检验成本费用114.52万元。用于食品药品检验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材料费等。
四、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5万元。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增加了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抽检职能,从市工商局划转了一台抽样车辆,工作量增加很多,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预算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和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五、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事业运行经费。
2016年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52.4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228万元,其中:汽车维修保养15万元;汽车保险3万元;中央空调50万元;印刷服务10万元;计算机及外设7万元;办公用品10万元;房屋修缮60万元;生活用电器5万元;仪器仪表50万元;家具用具1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6年部门专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81.13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公开表格)-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