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
一、湖南省郴州市粮食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郴州市粮食局主管全市粮食流通、储备、加工、宣传执行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和维护粮食安全的政府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建议,拟订粮食流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粮食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进一步建立健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粮食供求失衡的具体措施;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做好军粮供应有关工作。
(3)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市粮食质量管理规定,依法履行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5)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粮食储备体系,承担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7)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决算中郴州市粮食局下设三个二级预算单位:郴州市粮食局本级(行政)、郴州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郴州市军粮供应站(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7年郴州市军粮供应站还未纳入本部门决算。
市粮食局内设机构为6个:办公室、调控与储备科(军粮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监督检查科(市粮食行政执法支队)、行业发展科、财务审计科、人事科。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855.82万元,较2017年1160.52万元减少304.7万元,降低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1万元,较2017年减少407.2万元,降低36%,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7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持平;经营收入0万元,较2017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2017年持平;其他收入125.72万元,较2017年增加102.5万元,增长44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18年离退休人员工资,不是通过财政拨款收入途径下拨,而是通过其他资金从人社局转入,所以造成财政拨款收入下降,其他收入增加。
2018年度支出合计947.03万元,较2017年的864.94万元,增长了9%。其中:基本支出636.75万元,占比67%;项目支出310.27万元,占比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2018年决算单位新增加了郴州市军粮供应站,所以支出金额有增加。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757.0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87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有上年结余,二是因为当年有财政追加的工资和奖金等资金。
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4.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8.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项目支出:
市粮食局本级的省长责任制考核和粮食应急经费共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奖励支出、差旅费支出等。
市粮食局质量监测中心的粮食质量监测经费支出19.85万元,主要用于监测的办公费、差旅费等。
市军粮供应站的军粮供应经费支出18.48万元,主要用于供应工作部部分人员支出和办公经费的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28万元,支出决算为26.25万元,完成预算的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台),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费用6.94万元(保有量1台),完成预算的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公务接待12批,共计105人),完成预算的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政府和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和公务接待;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8.11万元,增长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维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净增加17.98万元;公车运行费用增加了2.31万元,增长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2万元,降低61%。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6万元,比2017年减少2.85万元,降低4%。变动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厉行节约。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2018年度没有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771.83平方米,价值1423万元,车辆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台、一般执法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本部门共计项目支出310.3万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财政局的监管下,确保了市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的有效发挥,保障了粮食安全。认真完成了既有的项目任务,均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具体表现在:(1)、监管市级储备粮食,组织各项检查和评比活动,督促企业真实储粮,安全储粮,确保储存粮油安全,满足应急需要,稳定市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依法对粮食流通市场和粮食经营企业实施有效监管,实现全市全年粮食供需平衡、市场平稳、用粮安全和本级管辖范围内的政策性粮油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3)、在各县市区及市中心城区开展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同时对已认定的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进行监管。(4)、推广科学储粮示范户。(5)、布局与建设了多个应急供应网点并组织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完善网点装备设施,提高应急网点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提高粮食供需的稳定性。局属二级单位共两个,其中郴州市粮食质量监测中心:(1)、完成了2018年全市粮食收获品质调查,全年共采集样品130份。(2)、完成了2018年全市地方储备粮出入库质量监测,全年共采集一年以上储备粮样品130份。(3)、完成了2018年全市军供粮与政策性用粮质量监测,对军供粮油实行每批必检,严格把关,从源头上确保部队官兵能够吃上放心米、品质油。(4)、开展了粮食科技周、宣传活动、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活动。郴州市军粮供应站:(1)、2018年保障了驻郴中心城区部队军供粮油供应。(2)、2018年负责中心城区粮食应急供应工作,与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确保中心城区在紧急情况下没有断供。(3)、2018年建立了军粮原粮生产基地,保障粮食质量安全。(4)、为军队和武警部队战斗力生成做好了后勤(军供粮油)保障工作。
2、本部门专项支出486万元,通过专项支持确保郴州市粮油百亿产业目标的实现,促进粮油产业发展。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保障市城区应急粮油供应安全。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