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资兴市2015年度综治成员单位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资兴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零发案”单位(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日,资兴市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创建活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单位治安防范工作,深入开展“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确保单位“零发案大局稳定、秩序好群众满意”,积极争创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通知要求:通过开展“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单位创安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落实,人员到位。二是不发生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三是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四是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五是无非正常上访、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六是单位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
通知强调:为切实加强对“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资兴市统计局“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卫东任组长,副局长何永康任副组长,办公室、综治办和法规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年底,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局开展“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对在创建活动中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绩显著的股、室、队、中心和先进个人由局党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责任不到位、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则通报批评,并扣发相应的年终奖励。
通知指出:创建活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单位治安防范工作,深入开展“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确保单位“零发案大局稳定、秩序好群众满意”,积极争创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通知要求:通过开展“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单位创安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落实,人员到位。二是不发生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三是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四是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五是无非正常上访、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六是单位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
通知强调:为切实加强对“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资兴市统计局“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卫东任组长,副局长何永康任副组长,办公室、综治办和法规股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年底,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局开展“零发案”单位创建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对在创建活动中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绩显著的股、室、队、中心和先进个人由局党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责任不到位、考核验收不合格的则通报批评,并扣发相应的年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