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本级批而未供征地拆迁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郴州市本级征地拆迁“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以及部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的需要。为推进高新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盘活土地存量资产,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加快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坚决打好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攻坚和“净地”供应攻坚战,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从5月1日开始到8月10日集中统一开展项目征地拆迁“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是集中100天时间,围绕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和2020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推进并按供地时间节点要求,限时完成各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为土地“净地”供应提供保障。
总体要求是“全面攻坚、突出重点、挂图作战、逐个销号”。
总体任务是全面推进并限时完成高新区11个项目(地块)的征地拆迁工作,面积1046.35亩。其中批而未供项目3个,面积145.94亩,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4个,面积593.41亩。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征地拆迁“百日攻坚”行动由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组织领导,并成立高新区征地拆迁“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人员如下:
组 长:李黎明
副组长:雷向进、王书堂
成 员:田国海、郑波、包卫军、曾华、周裕雄、陈毅军、谭群、田辉、高磊、余勋辉、陈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部,具体负责征地拆迁项目“百日攻坚”行动调度、统筹和督办,由田国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包卫军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责任分工
1.高新区征拆中心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白露塘镇作为征拆工作的实施主体,在高新区管委领导下,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确保各项目(地块)征地调查及结果确认和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签订、拆除腾地等工作如期完成。
2.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好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百日攻坚”行动中政策解读工作,同时,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高新区管委会领导下,统一调度和督促各部门的征地拆迁“百日攻坚”工作,确保攻坚行动有序开展。
3.项目业主要按要求及时做好并提供各项目(地块)用地报批、公示公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资料,积极参与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筹措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确保征地拆迁补偿费依法足额及时补偿到位。
4.财政分局要根据收储主体的层级,统一调度和监督本级负责收储土地的征拆资金,有效保障征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5.白露塘派出所要及时处置征地拆迁“百日攻坚”行动中“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重点打击虚报冒领、抢种抢建、骗取补偿资金、寻衅滋事、暴力抗征抗拆及以获得安置资格为目的突击离婚等黑恶行为。
6.查违办主要负责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查处工作,并严厉打击抢建、突击装修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高新区“百日攻坚”行动时间:从2020年5月1日至8月1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0年5月1日)
全面摸清项目情况,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搭建工作班子,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工作部署动员会,全面部署安排攻坚工作。
(二)攻坚阶段(2020年5月1日-2020年8月10日)
根据本方案的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以项目为单位组织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全力推进征地拆迁“百日攻坚”工作,并按要求限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总结评比(2020年8月2日-20日)
市征地拆迁“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高新区自查自评、现场考核和复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形成考核成果报市绩效考核办。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征地拆迁“百日攻坚”工作。
征地拆迁“百日攻坚”工作事关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攻坚战、“净地”供应战的成败,是适应土地管理新政,强化高质量发展要素保障的基础,是推动项目建设的关键,同时也是完成今年土地出让收益,推动地方债务化解的关键之招。各部门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新区管委会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土地管理新政要求上来,统一到当前形势发展上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切实做好各项目(地块)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确保工作成效。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征地拆迁“百日攻坚”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到当地政府,还涉及到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需要各部门统筹安排,协同作战。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统一政策标准,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依法程序推进攻坚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和降低补偿标准或私开口子搞变通,确保政策执行一个标准,各项目(地块)征地拆迁工作的完成时间,为土地计划供应时间的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要求见附表)
(三)加强调度,强化督办,确保征地拆迁“百日攻坚”工作圆满完成。
征地拆迁“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半月一调度、一月一小结”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攻坚行动中的突出问题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本级征地拆迁“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建立健全征地拆迁“百日攻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攻坚行动中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要进行批评和约谈对“百日攻坚”行动中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要严格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