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仙·御景湾4#、5#栋住宅部分户型变更
及增配物管用房的方案公示
郴州市汇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将4#、5#栋住宅部分大户型调整为小户型,并将4#栋底层东面部分架空层调整为物管用房。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依据《郴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将调整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12年8月7日——2012年8月13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网上公示:http://www.ghj.czs.gov.cn/
现场公示:小区主入口及售楼部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http://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26,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郴州市规划局 规划管理科”,邮编:4230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四、公示内容
1、市汇丰房地产公司申请调整报告
2、苏仙·御景湾项目1∶500总平面图
3、调整前4#、5#栋住宅平面图,4#栋架空层平面
4、拟调整4#、5#栋住宅平面图,4#栋架空层平面
五、规划咨询电话
0735-2629183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