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郴州高新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概况
2018年度高新区共有3个预算单位参与部门决算,分别为: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苏仙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比2017年减少5个预算单位,主要是因与苏仙区“区区融合”社会事务划转,乡镇、教育、卫生等单位均划转苏仙区。2018年财政供养人员为104人,其中在职人员100人,退休人员4人,部门决算汇总报表财政供养人数比2017年度减少447人,其中在职人员减少338人,退休人员减少109人,但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并未减少,园区财政通过年终结算向苏仙区划转人员支出基数。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 九 )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 11739.89 万元,较2017年增加959.9万元,增长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30.13万元,较2017年增加2145万元,增长18.6 %;上级补助收入197.89万元,较2017年减少296.77万元,降低60 %;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年减少622.83万元,降低100%;其他收入11.87万元,较2017年减少265.56万元,降低95.7 %。部门决算总收入在减少5个预算单位的情况下不降反升8.9%,主要是苏仙区财政拨付了苏仙工业集中区管委会7651万元反映在财政补助收入中,剔除该因素本级财政拨付资金同比减少5506万元,下降58.67%。部门决算单位减少使收入结构发生变化,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比重比2017年度上升12%,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程断崖式下降。
2018年度支出合计11103.17万元,较2017年增加625.9万元,增长5.97%。其中:基本支出9757.29万元,占比87.88%;项目支出1345.88万元,占比12.12%。部门决算总支出在减少5个预算单位的情况下不降反升5.97%,主要是苏仙区财政拨付了苏仙工业集中区管委会7651万元反映在财政补助收入中,剔除该因素本级财政拨付资金同比减少7025.1万元,下降67.05%。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5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7854.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公用经费较高主要是苏仙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将苏仙区财政拨付用地资产购买款6041.6万元和“315”工程奖补资金1623.2万元均列入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情况:①、高新区管委会2018年度项目支出1004.91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精准扶贫、对企业的奖助等。②、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度项目支出340.97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服务、大型修缮等。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6.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03万元,完成预算的55.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预算的5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80.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43.1%。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采购支出总额42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60.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9.64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管委会285.36万元用于矿晶小镇(宝石产业园)PPP咨询机构政府采购项目、高新区统计站购买第三方服务;综合服务中心高新区政务大厅装饰装修工程60.21万元,高新区2018年度户外用工信息宣传119.36万元。
6、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高新区部门预算单位共有房屋2153平方米,价值7054.85万元,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台、其他固定资产849.33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各预算单位总体绩效目标由各单位根据职责职能和政府综合绩效考核目标来完成,财政部门不再组织评价。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的完成由各单位以年初预算设定的目标为导向,控制节约成本,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并进行自评,财政部门根据各单位2018年度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由取重点项目进行评价。2018年度园区财政分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园区部分产业引导资金绩效目标进行评价,评价结论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并专款专用,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附件:郴州市高新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表.xls
郴州市财政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