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机构及人员情况
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55人,其中全额编制55人。现单位预算实有人数49人,其中在职人员47人,退休人员2人。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出口加工区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郴州出口加工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改革措施,探索出口加工区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
(二)编制郴州出口加工区中长期建设、科技、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照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和管理郴州出口加工区内的各种建设项目。
(四)负责郴州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和指导区内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审核和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办理企业项目扶持资金;指导区内企业的科研、新产品开发;组织区内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鉴定和申报管理。
(五)负责郴州出口加工区招商引资有关工作;审核和批准管理范围内的外资和内资项目;指导和协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按规定处理区内有关涉外事务,审核和申报郴州出口加工区有关人员出国(境)事项。
(六)负责郴州出口加工区的进出口贸易、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的项目申报和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海关、商检等相关部门。
(七)负责郴州出口加工区的综合、信息、审计、统计、财政收支及国有资产管理。
(八)负责协调郴州出口加工区教育、民政、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九)负责郴州出口加工区的党群、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
(十)根据授权,负责行使对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范围内的国土、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派出机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5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252万元,主要包括:1、基本支出61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5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万元。2、项目支出6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641万元,其中用于企业服务中心200万元,经济工作会议70万元,审计办10万元,规划办5万元,管委会增资立项等其他工作经费35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万元(参加市里组织的赴香港和台湾的招商活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125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252万元,系保障园区管委会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641万元,是园区管委会为完成特定管理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
1.老欠工程款专项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管委会基本建设老欠工程款。
2.购买企业服务中心服务费用专项支出200万元。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园区企业服务,免费代办用地、项目申报、申领执照、申报高新企业、基础建设等一系列手续等基本支出。
3.其他专项支出406万元。主要用于园区经济工作会企业奖励、增资立项、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经费、法院裁决支付款项、贷款利息等专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