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国家、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组织执行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5.统筹指导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组织执行有关办学标准、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9.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标准、教育表彰奖励、教师继续教育、教师综合素质与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和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10.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1.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系统勤工俭学等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13.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郴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为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教育安全稳定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郴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科(学生科、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民办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人事科、教育督导室。下属二级机构和直属学校17个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郴州市教育局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郴州市教育局本级
2. 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
3.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4. 郴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5. 郴州市电化教育馆
6. 郴州市市直机关幼儿园
7. 郴州市实验幼儿园
8. 湘南学院附属小学
9. 郴州市第一中学
10. 郴州市第六中学
11.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
12. 湘南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13. 郴州市工业交通学校
14. 郴州市职业技术学院
15. 湘南学院
16. 郴州广播电视大学
17. 郴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18. 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四、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4181.0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4164.7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04.4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7610万元、其他收入301.91、上年结转8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3120.6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减少25466.0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102.5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298.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38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61.09万元、上年结转减少3312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4181.0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8026.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3.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8.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3.4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3120.6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上级补助等收入减少了。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469.1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8380.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25507.99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93万元,包括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2830.79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7088.4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①重点项目安排情况
a、城区大班额化解奖补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大班额的化解奖励。
b、教育突出贡献奖支出55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及优秀教师。
c、中小学化解大班额专项支出1900万元,主要用于原校舍安全、薄改、标准、提质扩容整合等维修改造。
d、市一中新校区(下湄桥)设备购置支出1593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购置。
e、郴州技师学院实训室及多媒体教室建设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技师学院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汽修与保养实训室建设及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建设建设支出。
f、长沙银行教育贷款本息支出3300万元,主要用于市一中、郴州工业交通学校、湘南幼专建设教育贷款。
g、郴州高职院卓越院校建设设备社会购置信息化建设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信息化等建设。
h、校园安保、设备设施购置及校舍维修等支出6745.42万元,主要用于各学校日常的校园安保、设备设施购置校舍维修等项目。
②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安排情况。
a、业务工作经费支出84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项业务活动支出。
b、运行维护经费支出1680.87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基本运转支出。
五、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400.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8.49万元(其中:运行费158.49万元)、公务接待费197.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有所减少。
六、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郴州市教育局本级、郴州市教育技术装备处等 18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830.79 万元,比2017年预算有所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8746.47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178万元,学校设备设施、仪器设备、基本建设等28568.4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54181.04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23019.87万元。
(3)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①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②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③全面加强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④加强学校校园安全建设,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⑤完成2017年“民生100工程建设”和为民办实事各类项目建设任务。
⑥大力推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⑦全面落实学生资助和就业政策。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教育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其他用车4辆。
(2)大型设备占用使用情况。教育部门共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5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套。
(3)房屋占用使用情况。教育部门共有办公用房109294.29平方米,业务用房378622.58平方米,其他用房75298.46平方米。
(4)其他固定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图书、档案、家具、用具及文物等资产3187.65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