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教育局2017年项目(专项)资金绩效
自 评 报 告
为确实做好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郴财绩字[2018]2号)及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专项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科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概况
2017年我单位狠抓重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安排我单位的项目资金主要有11项,共计1143万元。
1、非税收入安排项目(1)(考试考务、教师职务评审及学生档案管理)283万元;
2、教育、教学专项督导检查专项(1706024)60万元;
3、教育综合改革专项资金(1706025)(含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巡视)50万元;
4、校车安全及学校维稳安全保障工作专项(1706026)10万元;
5、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服务专项(1706027)收入200万元;
6、学校建设及民生工程管理专项(1706028)15万元;
7、各学科、体育、艺术等竞赛专项(1706029)35万元;
8、教育工会及职业教育工作经费专项(1706030)30万元;
9、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项(1706031)60万元;
10、市直教育单位教师招聘专项(1706032)(考试考务及教师职务评审等专项工作)100万元;
11、教师突出贡献奖(1706033)300万元。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含非税收入安排项目)1139.41万元,全部是财政资金,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1)非税收入安排项目(考试考务、教师职务评审及学生档案管理)收入283万元,全部用于弥补考试考务、教师招聘、教育行政管理等相关支出;
2、(1706024)教育、教学专项督导检查专项支出52.8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教学专项事务督导检查工作的开支;
3、(1706025)教育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含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巡视)支出146.9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巡视工作的开支;
4、(1706026)校车安全及学校维稳安全保障工作专项支出26.19万元,主要用于校车安全及学校维稳安全保障工作的开支;
5、(1706027)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服务专项支出313.2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服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开支;
6、(1706028)学校建设及民生工程管理专项支出30.6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及扶贫工程管理工作的开支;
7、(1706029)各学科、体育、艺术等竞赛专项支出40.4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学科、体育、艺术等竞赛活动经费;
8、(1706030)教育工会及职业教育工作经费支出34.77万元,主要用于系统教育工会及职业教育工作支出。
9、(1706031)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项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考试业务支出、面试物品购置支出、信息网络设备设施购建支出等。
10、(1706032)市直教育单位教师招聘(考试考务及教师职务评审等专项工作)支出134.36万元,主要用于考试考务及教师招聘、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开支;
11、(1706033)教师突出贡献奖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节奖励对教育教学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教育局机关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及后勤工作管理制度,细化了财务工作,明确了财务管理人员各自的责任,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做到了资金的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账务处理正确,核算准确,会计科目使用完整正确,无乱用会计科目的现象。各科室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本部门已按照财政局要求强化绩效管理理念,秉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了部门和下属单位自评工作,把好的经验用于本部门以后的工作中,力争使财政资金在更大程度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严格经费支出范围,实行专款专用,审批程序严格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办理。
五、综合评价结论
我局对全部项目的实施进行了整体跟踪,从项目落地、实施、资金的拨付进行了认真综合评价,项目运作达到预期绩效总目标,各项指标完全符合要求,工作质量可靠,社会效益显著,自评等级为100分。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1.注重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预算编制工作的管理,以保证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在编报项目预算时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以保证专项资金均能够保质保量执行到位。
2.建立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在开展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保障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在专项资金项目执行过程中,注重加强对全局教育专项资金的动态管理,定期公布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定期召开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调度会,将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科室考核,促进专项资金按预算执行。
4.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设备采购、基建工程、维护维修等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均通过市政府采购监管平台,从资金申报、项目审定、采购审批、抽取代理机构、发布公告、招投标等,全程每环节均通过政府采购网进行实施,实现了政府采购全过程的公开、公平、透明。
郴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