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
今年以来,国家统计局出台了GDP数据质量新的评估方案,新评估方案对“三下”企业(规模以下、限额以下和资质等级以下)采取严格的评估办法,按照新的GDP数据质量评估方案,我市“三上”企业比重偏小,严重影响GDP核算。对此,市政府第43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切实加强“三上”企业的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迅速落实“三上”企业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 “三上”企业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
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三上”企业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的指示,关系到县市区统计数据的科学评估认定,关系到今年全市GDP过千亿元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客观反映郴州“两城”建设发展实际水平,同时也关系到全市统计系统“三个服务、三个提高”的贯彻落实。因此,各县市区一定要高度统一思想,迅速做好“三上”企业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
二、切实加强领导,抓紧落实“三上”企业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要成立“三上”企业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争取县市区政府牵头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并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以保障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顺利开展。要分行政区域、分专业明确分管领导以及统计专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形成以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部门、乡镇联动,企业配合,统计专业人员全力以赴的“三上”企业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局面。
三、深入调研评估,积极创新“三上”企业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的方式方法
要搞好部门协调,充分发挥商务、工商、税务、房产、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作用,认真评估调查对象是否达到“三上”企业标准。清查重点为5月11日全市“三上”企业清查摸底动员会议后达到规模且没有纳入“三上”企业统计的企业。对部分企业(个体户)不愿意透露真实经营情况的,统计部门要认真学习业务、切实掌握评估技巧,充分运用“保本点法”、“成本倒计法”等方法尽可能准确评估调查单位。要求在5月28日前分专业汇总上报“三上”企业(个体户)的摸底情况。市统计局审核报省返回后,县市区统计局要及时维护、更新和充实定期报表名录库。
四、严格考核兑现,务必明确“三上”企业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市政府已明确把“三上”企业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加分项目。建议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对乡镇和部门的绩效考核。县市区统计局可对成功申报“三上”企业的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纳入专业人员岗位责任考核。对“三上”企业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行动不快、效果不佳并严重影响全市工作的,市统计局除对该县市区绩效评估扣分外,还将报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强业务指导,着力巩固“三上”企业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的制度成果
各县市区对申报成功的“三上”企业要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其规范统计台帐,健全基础工作,确保“三上”企业按规定时间、制度要求如实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对达到“三上”企业标准而不积极配合统计人员开展清查摸底和申报工作或申报成功后不依法履行统计报表报送义务的,各县市区统计局要与相关部门一起开展联合执法,以促进“三上”企业统计工作常态化。
附件:1. 统计上“三上”企业划分规定
2. “三上”企业摸底表
二O一O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三上"企业 清查 通知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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