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6年第3次业务例会。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筑外立面调整方案。
二、 原则同意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原址改扩建,拟建设用地规模应取得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三、 原则同意郴州市救助站选址于X091以南、郴州市监管中心对面位置。
四、 原则同意郴州国际机电建材城在该项目地块临郴州大道面居中处增设道路出入口,项目业主应承诺待郴州大道辅道建成后对出入口进行封闭处理。
五、 郴州市裕湘面业公司食堂违法建设定性一事,应待其土地手续完善后再议。
会议听取了郴州振兴房地产公司“凤凰名邸”项目相关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刘新林、刘志军、曹诗国、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王珊、蒋蔚玲、范家强、何罗云、唐安平、黄文革、王树伟、李衍民、王塘生
列席:何映伟、陈明、朱逃生、曹德兰、罗成龙、谭睿、涂细兰、骆海军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