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自 评 报 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教育局2017年有在职人员43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人员41人、自收自支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4人,长期临时工5人,返聘人员4人,借用及混岗人员32人。内设机构为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教育安全稳定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郴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科(学生科、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民办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人事科、教育督导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国家、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组织执行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5、统筹指导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组织执行有关办学标准、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
6、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9、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标准、教育表彰奖励、教师继续教育、教师综合素质与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和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10、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1、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系统勤工俭学等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承担郴州市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3、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四抓”为总览,以人民满意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快推进教育强市建设,努力建设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好每一个学生。
2、主要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教育强市建设,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为促进“五个郴州”建设、打造湖南“新增长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3、重点任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中职与普高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2%以上;基本形成市、县、乡三级社区终身教育网络。教育质量水平。全市文理科一本、二本上线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在全省排位达到中等水平;600分以上学生人数达199人,清华、北大大学录取达6人以上,所有学科高考单科成绩都要有进入全省万分之一的学生。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全面提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四)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7年度支出合计204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69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139.41万元,用于开展各项专项活动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4.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6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53万元,支出决算为39.07万元,完成预算的80.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8.29万元(因公出国组团1次,因公出国3人次),完成预算的228.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10万元,完成预算的7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3批,共计1277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28.6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2017年局里只有2台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比预算减少了5.63万元,我局减少公务接待支出的次数和降低招待标准,招待费实际支出比预算数降低了14.12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04万元,下降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1.32万元,增长164.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17万元,下降42.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9万元,下降27.8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6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139.41万元,全部是财政资金,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其中:
教育、教学专项督导检查支出:52.8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教学专项事务督导检查工作的开支。
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巡视支出:146.9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巡视工作的开支。
校车安全及学校维稳安全保障工作支出:26.19万元.主要用于校车安全及学校维稳安全保障工作的开支。
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服务支出:313.2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服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开支。
学校建设及扶贫工程管理:30.6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及扶贫工程管理工作的开支。
各学科、体育、艺术等竞赛:40.4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学科、体育、艺术等竞赛活动经费。
教育工会及职业教育工作经费:34.77万元.主要用于系统教育工会及职业教育工作支出。
考试考务及教师职务评审等专项工作支出:194.36万元.主要用于考试考务及教师招聘、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开支。
教师突出贡献奖支出:300.00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节奖励对教育教学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我局专项业务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要求进行安排,其中用于专项业务工资福利支出49.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4.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7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局的专项业务费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详见下一节--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专项业务资金管理情况方面,严格按照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财经纪律、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管理、使用,不搞违规操作。在上述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本局制定了《郴州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开支申报审批、公车派车审批、公务出差审批、公务接待审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严格了程序,保证了专项业务费的合理使用,确保了资金效益。
四、资产管理情况
对本部门资产的配置、管理、处置等,明确了相关制度、管理措施、配置处置的程序等,完全符合财政部门要求,详细情况,见《郴州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努力节约经费;二是各项工作均能够按时完成,且质量较高;三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2017年,全市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评为全市文明标兵单位。具体成效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坚持科学谋划,教育合力进一步增强。一是科学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完成《郴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学校建设规划(2017-2020年)》、《郴州市2017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性文件,为加快推进教育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二是切实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两个比例”和“三个增长”。2017年共争取中、省资金12.47亿元,市级教育资金投入50.034亿元,教育经费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尊师重教氛围更加浓厚。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教师节庆祝表彰大会、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会议等,拿出500万元表彰奖励了一批建设教育强市、教育教学成果先进个人,拿出1300万元对30名获得郴州市教育突出贡献奖的优秀教师、校长、教育扶贫先进个人给予10万元的重奖,对10个获奖的校长所在学校每所给予100万元的重奖,营造了浓厚的尊师重教的氛围。四是教育发展活力更加强劲。大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市州,今年秋季在全市全面实施;设立了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完善了义务教育入学和高中阶段招生方案,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入学、招生、考试等行为,制定了推进中小学作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嘉禾县被确定为第二轮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试点单位。五是教育总体水平明显提升。全省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一体化发展现场会在我市资兴召开,资兴市做了典型发言;桂阳县创建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郴州市六中、湘南学院附小创建为全国文明校园;汝城县职中获中国教育机器人大赛中职组特等奖;郴州市六中、郴州市十九中成功创建创客教室,实现创客教室零突破。市教育局评为全市文明标兵单位。
(二)坚持高位普及,办学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实施了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全市新建农村公办幼儿园21所,认定普惠性幼儿园66所,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达557所。二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建义务教育合格学校188所;化解大班额成效明显,市中心城区扩容建设投资5亿元,增加学位12400个(郴州市湖南师大附属五雅中学新增6000个、北湖区寒溪小学新增1400个、苏仙区金海学校新增5000个),县城扩容建设稳步推进,今年县市城区扩容建设投资13亿元,增加学位27685个。加大“全面改薄”力度,全市已投资270亿元,改造薄弱学校校舍面积131.78万平方米,新增67.563亿元教学设施设备。宜章县、桂东县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学点“20条底线”达标率超出全省平均达标率。全面完成宽带校园建设任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宽带接入率达100%。创建25所标准化实验学校,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实验室标准化学校已有332所,覆盖率达85%。三是高中教育优质发展。科学规划高中学校布局,启动了市一中新校区建设,推进了市十五中高中部、民办郴州雅礼中学建设,启动了金海中学、五雅中学等民办高中招生工作,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得到扩充。充分挖掘普通高中办学潜力,努力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全市普通高中招生3.39万人,比上年增加2500人,增长8%。充分发挥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与农村高中、薄弱高中校校结对帮扶活动,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结对帮扶了1-2所高中学校。通过校校结对帮扶,有效推动全市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四是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深化校企合作和产学研融合,职教毕业生就业率和满意率均达96%以上。宜章、安仁、桂东等县的职业中专纳入国家“十三五”重点项目,将获得国家1000万元的项目支持。郴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永兴县职业中专学校、桂阳县职业中专学校已纳入“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每所学校在“十三五”期间获得2千万资金支持。参加全省技能大赛,我市获得了一等奖5人,二等奖7人,三等奖16人。目前全市有国家中职示范校3所,省示范校5所,省卓越校2所。五是特殊教育巩固发展。提高了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全市特殊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了6000元。目前全市共有11所特殊教育学校,全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在校人数有1144人,入学率为90.1%。六是高等教育和社区教育稳步发展。继续支持湘南学院转型发展,支持郴州高职院、湘南幼专等高校内涵发展,支持其“双一流”工程建设。加快社区教育建设,11个县市区都有社区教育学习平台。
(三)坚持质量核心,教育质量稳步提高。一是科研引领更加发力。教育科研沉入学校、沉入课堂、沉入班组,加强对学校的科研视导。创建了郴州市一中等17所学科教研基地校;2017年,郴州市申报省级规划课题35个,立项18个,申报率及立项率均达到及超过市州平均水平;一线教师参加教学比武竞赛在全国获一等奖6人,二等奖3人,在全省获一等奖9人,实验技能竞赛获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组织了全市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课改论文评选等评选活动,其中“一师一优课”评选报名达到99.96%,晒课率达到96.19%,134节课被评为全省优秀课。二是立德树人更加深入。推进了昆曲艺术、传统手艺、林邑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加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中小学师生经典诵读活动。湖南日报以《让传统文化在孩子心中生根发芽》、《开学第一课国学为主题》为题,对我市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评选出最美青少年15名,编写了《成长的榜样郴州市百名美德少年优秀事迹材料汇编》读本。举办了全市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运动会、艺术节,新增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35所。三是教育质量更加提升。在全省高考高分段人数下降情况下,全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稳步提升。全市600分以上人数达199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达6人以上,飞行员上线人数达5人(其中1人录取清华大学飞行班),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英国帝国理工学院等国外世界名校录取达19人;一本上线人数达1964人、上线率达 10.11%,二本上线人数达5945 人、上线率达 30.60%,一本、二本上线率与上年相比均有新提高。全市中考700分以上达4760人,比上年增加1200人。
(四)坚持队伍建设,师资力量明显增强。一是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了完善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和奖励机制,从严整治学校收费补课,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出台了《关于印发郴州市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11-2020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将师德师风建设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育行政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纳入学校和教师的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对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开设师德教育专题。二是全面落实《郴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进区域义务教育教师和校长按照规定交流轮岗,促进师资均衡。三是大力推进教师招聘、培养培训、骨干教师培养改革,促进了教师队伍建设。今年培养了公费师范生1185名,招聘特岗教师1202名,招聘学科教师1500余人。认真抓好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2017年教师资格春季批次共认定通过6210人。四是做好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以国培、省培为引领,市培、县培为补充,校本研训为基础,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程,着力提升教师的能力和素质。全市组织教师培训17971人,其中开展国培、省培8479人,市级培训9492人次。教育精准扶贫培训28期,训教师5020人。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重点做好了名师培训系列活动,注重培养了本地名师骨干。推选了39人参加2017年湖南省中小学高端研修项目评选,遴选出市级骨干教师662人。大力推进网络名师工作室建设,创建省级示范空间4个,中小学“优质空间课堂”11个。
(五)坚持教育惠民,教育民生持续改善。一是推进教育扶贫。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2017年全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7964人,资助金额达22741.82万元,充分保障了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孩子不辍学。在全省率先推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目前已有市本级及北湖、苏仙、资兴、桂阳、临武等地实行高中免学费政策,免除普高学费约3481万元,受惠学生达39110人。开展精准扶贫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贫困家庭2112人,培训贫困“两后生”600人。二是规范办学行为。完善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升学、考试等政策,制定了《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办法》等办法,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网上报名、网上录取,促进了教育公平和谐。进一步强化了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开展了中小学教辅材料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清退学生“被自愿”教辅材料价值5000余万元,完善了一教一辅制度。三是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不断完善学校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创建省级安全文明校园58所,市级安全文明校园296所。强化了县市区政府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开展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教育等,提高了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圆满完成了高考、学考、中考等组考工作,确保了12万余人次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六)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教育党建取得新成效。扎实深入推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了“亮身份、树形象、做表率”活动。开展了庆祝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表彰一批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完善了《中共郴州市教育局党组落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等各类学习。抓好中心组学习工作,局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和组织程序,提拔一批干部。举办系统道德讲堂。加强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公务考察、财务收支等监督检查和节假日期间廉政情况专项督查,严格正风肃纪。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机关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及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等会议制度,做到重大事项集中研究、群策群力,完善决策机制和议事规则,保证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时效性。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用经费不足。年初预算时财政是按单位全额拨款人员39人安排经费的,但是因为教育局业务点多面广,加上自收自支的两个人也严重人手不够,所以聘用长期临时工5人,退休返聘人员4人,从学校借用及二级机构混岗人员32人,财政按在编人数安排的公用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二是财政安排的社保缴费有很大的缺口。财政局是以全年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安排社保缴费经费,但是人社局核定社保基数时把综合绩效考核奖励金、节假日加班工资、市精神文明单位奖励金等都计入了基数,造成了社保缴费出现很大的缺口。由于以上两个原因,我单位基本支出经费不足,有挤占项目经费的现象。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我单位今后在执行过程中,做到严格控制支出,合理安排经费,做到细化支出,确保绩效执行和年初设定的绩效相一致。同时建议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在社保基数的核定标准上达成一致,以免造成资金缺口。
郴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