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教育局本级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
说 明
目录
一、部门决算单位概况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三)名词解释。
一、湖南省郴州市教育局概况
1、主要职能。
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我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国家、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组织执行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统筹指导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组织执行有关办学标准、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标准、教育表彰奖励、教师继续教育、教师综合素质与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和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十)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系统勤工俭学等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承担郴州市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为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教育安全稳定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郴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科(学生科、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民办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人事科、教育督导室。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2105.13万元,较2016年增加46.54万元 ,增长2.2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1.13万元,较2016年减少207.50万元,降低10.4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34万元,较2016年增加160.96万元,增长93.02 %。
2017年度支出合计2044.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69万元,占比44.26%;项目支出1139.41万元,占比55.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667.72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决算为181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了131.36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比2016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48.15万元。
①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7.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5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
2017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52.86万元,均按财政部门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其中:
教育、教学专项督导检查支出:52.6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教学专项事务督导检查工作的开支。
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巡视支出:55.26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巡视工作的开支。
校车安全及学校维稳安全保障工作支出:26.19万元,主要用于校车安全及学校维稳安全保障工作的开支。
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服务支出:275.1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服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开支。
学校建设及扶贫工程管理:9.59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及扶贫工程管理工作的开支。
各学科、体育、艺术等竞赛:10.1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学科、体育、艺术等竞赛活动经费。
教育工会及职业教育工作经费:33.3万元,主要用于系统教育工会及职业教育工作支出。
考试考务及教师职务评审等专项工作支出:190.58万元,主要用于考试考务及教师招聘、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的开支。
教师突出贡献奖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节奖励对教育教学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73 万元,完成预算的38.8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2台),完成预算的4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7万元(公务接待93批,共计1277人,完成预算的28.13%。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①、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减少25.38万元,下降6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97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11万元,降低6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万元,降低29.22%。②、我局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减少25.38万元,下降61.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11万元,降低61.3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1万元,降低20.08%。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5万元,比2016年减少35万元,降低37.82%。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变动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科学有效地管理资金和固定资产,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都同比上年有所降低。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采购支出总额 8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76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保险、维修、轮胎、加油)、印刷费、购置办公设备、会议培训接待等。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单位共有房屋6300平方米,价值951.79万元,车辆7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台、一般执法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1台,另外,单价在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201.56万元。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 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11个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 1143万元。评价结果显示,我局对于预算管理科学合理,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我局共组织对“教师突出贡献奖、市直教育单位教师招聘专项、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项”等 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460 万元。上述项目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对全部项目的实施进行了整体跟踪,从项目落地、实施、资金的拨付进行了认真综合评价,项目运作达到预期绩效总目标,各项指标完全符合要求,工作质量可靠,社会效益显著,自评等级为优秀。
3、进行部门决算分析。
在编制部门决算中数据真实,完整,送审、公开及时,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由于年初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在支出时存在少数资金混用、无法按支出功能分类列支的情况,以致在编制部门决算时部分专项资金不能与年初下达的指标号用途一致,导致进行多次修改和送审。
4、提出改进措施。
建议郴州市财政局改变以往申报专项资金的程序,采取年初直接下达指标的方式,确保专项资金能够在专项活动开展之前到位,这样可以避免资金混用。
我局在下一年度的部门决算中将严格执行年初的部门预算,按资金性质和项目进行开支,认真学习部门决算方案,按要求做好决算工作,确保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
(三)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