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6年第2次业务例会。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郴州卷烟厂易地技改项目屋顶绿化景观调整方案。
二、 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筑外立面调整方案应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 原则同意郴州国际机电建材城A2、A3、A4栋建筑局部调整方案。
四、 郴州御林企业孵化基地项目违法建设一事,应先责令停工,并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五、 原则同意对市储备土地2015-152号宗地下达规划条件。
六、 原则同意郴州7451工厂装备试验场项目选址位置。
七、 月形山生态公园违法建设一事应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查处。
八、 原则同意市国资投公司“明泰工贸”二期局部用地条件修改,按程序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九、 原则同意卜里坪街道卜里坪村综合楼及净菜市场用地性质调整及用地规模论证意向方案。
十、 关于仙岭湖汽车营地项目选址及意向方案,涉及规划调整问题按程序办理,涉及用地性质、容积率指标问题应函询市国土部门。
十一、 鉴于规划用地指标调整,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145号宗地(苏仙岭筹资用地)规划条件应重新论证。
十二、 原则同意郴州经开区湘南高新园郴州海阔天空娱乐休闲有限公司、郴州市恒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崔小荣标准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程序变更。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何罗云、唐安平、刘洋、王树伟、王塘生
列席:何映伟、陈明、朱逃生、曹德兰、罗成龙、谭睿、侯爱军、涂细兰、骆海军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