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7
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郴州农村商业银行办公楼及公共区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CS2016-CZ-CG026)进行公开邀请招标,欢迎贵公司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及苏仙支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该项目清单(第八章 物业服务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 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不是三证合一的,则需另外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年度验证的《社保登记证》或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材料(指2016年3月份-8月份); 3、要求投标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叁级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7、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管理处主任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并开标时需要亲自到场; 8、郴州市外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本项目报名时,必须在报名前到郴州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后并出示证明文件,方能参加本项目报名。 9、本项目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要求投标人持有本项目投标邀请函原件。 11、购买标书前必须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标书后必须到场参加投标活动,否则不予退还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 10 月 27 日至2016年 11 月 02 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持单位介绍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及保证金转账银行凭证原件(所有资料带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到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郴州市香榭丽舍6栋701室)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一概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18 日(星期 五 )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9楼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2016年 11 月 18 日(星期 五 )上午10 :00(北京时间))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9楼会议室开标,逾时不候。 六、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黄秋艳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七里大道支行 账号: 6217 0029 8010 6816 460 七、采购人名称:郴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18973520069 八、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项目部地址:郴州市香榭丽舍6栋701室 联系人:黄秋艳、邓湘萍 联系电话:0735-2187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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