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郴州市教育局部门预算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作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我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国家、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组织执行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五)统筹指导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组织执行有关办学标准、教学基本文件和评估标准。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标准、教育表彰奖励、教师继续教育、教师综合素质与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和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十)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系统勤工俭学等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承担郴州市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为11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教育安全稳定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郴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科(学生科、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民办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人事科、教育督导室。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郴州市教育局机关(正处级)及郴州市教师培训中心(正科级)。本部门核定编制数46名,全额编制43名,自收自支编制3名,实有人数92名,其中:在职人员 52(含临时聘用人员1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9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及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02.7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84.7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8.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02.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1336.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08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24.7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⑴工资福利支出346.43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⑵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76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年终考核奖等。
⑶商品和服务支出88.53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143.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⑴教育管理、教育服务、教育扶贫及机关建设20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行政管理及教育服务、教育扶贫及机关建设工作所需的经费开支。教育、教学专项事务督导检查工作开支。
⑵学校建设及民生工程管理1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及民生工程管理工作的开支。
⑶教育工会及离退休教师工作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系统教育工会及离退休教师工作支出。
⑷教育、教学专项事务督导检查6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教学专项事务督导检查工作开支。
⑸教育综合(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巡考)5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教育考试组考、巡视工作的各项开支。
⑹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6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考工作。
⑺校车安全及学校维稳安全保障10万元。主要用于校车安全及学校维稳安全保障工作的开支。
⑻体卫艺活动、各学科赛事以及教师职称评审3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中小学体卫艺活动、各学科竞赛活动经费以及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开支。
⑼教师突出贡献奖(奖励个人部分)30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对教育教学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⑽市直教育单位教师招聘100万元。主要用于市直教育单位教师招聘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开支。
⑾考试考务283万元。主要用于考试考务组考工作开支。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48.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7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0.73万元),公务接待费19.80万元。郴州市教育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减少了6.47万元,减少了11.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去年减少14.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同比去年增加8万元;公务接待费同比去年减少0.20万元。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教育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教育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等共88.5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97.50万元,其中:货物类66.50万元、服务类151万元、工程类8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02.7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教育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其他大型设备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教育局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