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核准城乡划分属性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的要求,最近,我们对北湖区、资兴市、永兴县城乡划分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从抽查总的情况看是好的,但在城乡属性划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城乡划分是统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涉及今后农业普查、城镇化率、城乡投资、城乡贸易等方方面面,必须切实搞准。为此,现就进一步核准城乡划分属性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检查督促,进一步核实城乡属性。各县(市、区)统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城乡划分工作抽查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各县市区统计局要进一步核实乡镇、村(居)委会的城乡属性。
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确保城乡划分属性准确。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和《城乡划分基层操作手册》的标准执行。对一些特殊情况,要根据省局办公室《关于城乡划分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湘统办函[2006]17号)中所附《城乡划分问题解答》来处理。如撤乡并镇后的原乡镇政府驻地处理,特殊区域的处理等;对城乡划分中的一些重要概念,如“完全连接”、“部分连接”、“特殊区域”,要理解清楚,严格执行。
三、各地自查核实后需要更正的,必须在
市统计局社会科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