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仁县禾市路、坐金山路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安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以安工发改 [2016]12号文批准进行融资建设,安工招核【2016】8号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本级政府融资平台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仁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仁县禾市路、坐金山路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安仁县大金山工业园 2.3 总投资额:约5979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2.4 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并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安仁县禾市路长 1466 米×宽30米,安仁县坐金山路长1599米×宽20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土石方、沥青路面、人行道、绿化亮化等市政附属设施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湖南省住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 ]57号文件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查不到不接受报名); 3.6湖南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须提供在招标公告期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4.1本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及郴建发【2014】71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本招标项目总造价的2%,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及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分别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开具的账户开户许可证为准)转入如下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安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仁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13170052504928 (1)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安仁县禾市路、坐金山路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安仁县禾市路、坐金山路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5.3 本项目采取预交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按项目总造价的10%交纳,人民币伍佰玖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潜在投标人报名前。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交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安仁县禾市路、坐金山路建设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安仁县禾市路、坐金山路建设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履约保证金帐户,潜在投标人需须先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并同时签订有关融资建设的承诺书之后提供,且潜在投标人需确定履约保证金到账并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 6.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6年10 月28 日-2016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止。企业委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并携带下列资料到安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报名: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2)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3)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4)企业资质证书;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关键岗位人员指: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人)、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1人)、施工员证(2)、安全员证(2人)、质量员证(1人)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查不到不接受报名);6)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7)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或网页直接打印的纸质版“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发布的入湘基本信息情况”(仅省外企业提供);8)与招标人签订有关融资建设的承诺书和开具的预交履约保证金收据;9)公告发布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安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安仁县住建局办公大楼五楼)登记(详细地址)备案; 6.2 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发放。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8.1所有单位报名前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须先到招标人处了解项目情况,并可自行踏看现场,并同时签订有关融资建设的承诺书,然后按照7.1中方式报名。 8.2本项目系融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的相关事宜按中共安仁县委办公室安办字【2016】35号文件执行。所有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前应到安仁县政府门户网公告栏内查阅该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安仁县政府门户网》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安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5222909。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仁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仁县永乐江镇八一西路 联 系 人:陈春华 电 话:181755723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一栋三单元203室 联 系 人:陈平 刘江艳 袁文聪 电话/传真:0735-2226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