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规函〔201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八条和《郴州市投资项目手续办理提速提效操作办法(试行)》(郴政办函〔2016〕72号)之规定,经我局研究,自发文之日起启用《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房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并将其作为房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有效凭证;废止“同意按此竣工图规划验收”式样图章,并停止在竣工图上加盖我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附件: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房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样本)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6月8日
郴州市城乡规划局
房屋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
郴规核〔 〕 号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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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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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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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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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许可要求 |
实施情况 | ||
用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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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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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使用 强度 |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不计容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平方米) | ||
容积率 |
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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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 |
地上 层 地下 层 |
地上 层 地下 层 | ||
建筑总高度 |
地上 米 地下 米(不计入建筑总高度) |
地上 米 地下 米(不计入建筑总高度) | ||
出入口 位置及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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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退让 |
退让周边道路红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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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用地边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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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泊位 |
室内 个 室外 个 位置见项目修规或建筑总平面图 |
室内 个 室外 个 | ||
公共配套 设施 |
本项目应综合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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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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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规划 要 求 |
建筑立面、色彩、材质: 建筑平面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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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核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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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意见书对规划许可内容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