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发[2006]31号
郴州市统计局
关于开展各类单位统计基本情况调查的
通 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中、省驻郴各有关单位及有关民营企事业单位: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6]8号)文件精神以及上级有关要求,为了解各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设置与配备情况,促进统计组织体系建设,强化统计队伍管理,进一步推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确保统计工作依法有序运转,特决定开展本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市直机关各单位,中、省驻郴各有关单位,市及市属以上各企事业单位和市统计局直接统计范围内的有关民营企事业单位。
二、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的法人代表、分管统计领导及统计负责人的姓名、年龄、学历、统计职称等基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三、调查要求及调查表上报时间:
1、实行统计监审检查制度。根据
2、明确调查表的填报要求。一是按表中内容如实填报,要求字迹清楚。二是统计负责人指单位统计机构负责人;没有设立统计机构的,为承担单位综合统计职能的有关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单位综合统计人员。三是既要填报单位承担综合统计职能的统计人员,也要填报单位内部职能机构承担统计工作的人员,大中型企业还应包括车间统计人员等。
3、具体上报时间。请各单位于
这次填报的单位统计负责人,今后如有变动,应及时与市统计局联系,以便能够建立完整、准确的统计组织体系管理名录库,为确保统计工作有序运转夯实组织基础。
各县(市、区)统计局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此项调查工作。
附:各类单位统计基本情况调查表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统计基本情况 调查 通知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共印4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