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郴州市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
主题词:统计 普法 验收 通知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工 作 方 案
为全面检查统计“五五”普法工作成果,推进全市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共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部署,并参照省统计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验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统计“五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动《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弘扬依法统计精神,普及统计法律知识,增强统计法治观念,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有效法制保障。
二、检查内容和计分标准(详见附件)
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以《统计“五五”普法规划》为主要依据,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组织保障(8分)。包括成立普法领导小组、普法工作机构及配备日常普法人员情况;制定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并进行工作总结情况;建立普法工作制度和落实普法工作经费情况等。
(二)学法用法(42分)。包括编印和发放统计普法宣传资料情况;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本系统、本单位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情况;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情况;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情况等。
(三)宣传活动(40分)。包括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情况;统计法颁布25周年纪念活动情况;结合普查和大型统计调查开展法制宣传情况;“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开展情况等。
(四)普法创新(2分)。包括普法方式创新、组织模式创新、普法载体创新等。
(五)检查验收(8分)。包括开展自查和抽查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各类“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资料情况。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的要求,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4月下旬开始,至9月份结束。结合统计部门实际,具体步骤和安排如下:
(一)部署准备(4月—5月初)。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根据《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和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等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月初—6月底)。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根据“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明确今后努力方向。自查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对自查中发现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走过场或不合格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要认真填好《统计“五五”普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和《郴州市统计“五五”普法验收标准和计分表(见附件2),于
(三)组织检查(7月初—8月初)。市统计局将结合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巡查、对口联系县市区、“法制机关”创建等工作赴部分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结合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巡查组织好本地区的检查验收工作,做到高质量、高标准迎接上级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同时,各县市区统计局在检查验收中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为“五五”统计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做准备。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进行,并按照统计“五五”普法验收计分标准进行评分。各县市区统计局可参照市局的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对乡镇等基层单位进行抽查。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在自查和抽查的基础上,写出《统计“五五”普法总结报告》,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搞好统计普法的有效措施,并于
(四)评比表彰(8月初—9月底)。按照省局和市普法办的有关要求,市统计局将在“五五”统计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进行总结评比。对在统计“五五”普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向省统计局、市普法办推荐先进典型。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做好本级的统计“五五”普法评比表彰等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是对统计“五五”普法实际效果的检验,是进一步推动统计普法宣传,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的重要手段。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充分认识检查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自查和验收工作。
(二)认真实施,确保实效。检查验收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注重发掘和推广先进典型;要扎实工作,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要严格领导责任制度,做到领导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监督到位,使检查验收工作不留死角,确保检查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将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作为一次更广泛、更深入宣传统计法的活动,与统计执法大检查、人口普查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和执行统计法的好典型、好经验,宣传统计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查遗补缺,整体推进。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结合检查验收,认真查遗补缺,对普法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责成限期达到整改目标,确保全市统计“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的全面落实和依法治统的整体推进。
(五) 注重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明确职责分工,注重协同配合,要加强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办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共同做好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为把统计普法工作引向深入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1、统计“五五”普法情况汇总表
2、统计“五五”普法验收标准和计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