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园梦园”住宅小区A栋部分使用功能调整的
公 示
郴州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园梦园”住宅小区位于五岭大道东侧123号。现该公司申请A栋二层会所调整为住宅,鉴于上述调整不涉及容积率、停车位等指标改变,我局原则同意。依据《郴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将拟调整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14年3月12日——2014年3月18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网上公示:http://www.ghj.czs.gov.cn/
现场公示:项目工地现场及售楼部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通过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http:// www.ghj.czs.gov.cn
2、传真可发至0735-2320353,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信件寄往“郴州市规划局园区规划科”,邮编:4230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四、规划咨询电话
0735-2629155
五、公示内容
1、申请报告
2、区位图、总平面图
3、A栋二层调整前和调整后建筑平面图
郴州市规划局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