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县城区道路滑坡专项整治工程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6】62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或县拔。招标人为汝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汝城县城区道路滑坡专项整治工程 2.2 建设地点:县城区 2.3 规模:5条市政道路10个点进行滑坡治理,其中桂枝路2处、耒水路1处、九龙大道2处、汝城大道4处、三江大道1处。总投资约486.8338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建工程所需的经济、技术实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5〕90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证及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提供社保材料,要求网上可查,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且均无在建工程; 3.4 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1月14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上午8:30-12 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止到现场报名。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注册建造师证及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证、安全员证、质量员证)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材料(社保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要求网上可查,须提供社保查询网址和密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⑥《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⑦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以上证件核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城县卢阳大道新城水岸5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现场发售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5.入围方式 5.1当报名数量在9 家以上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入围单位,由代理公司主持,在业主及各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确定9家入围投标人,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监督;当报名人报名数量在9 家以内(含9 家)时,所有报名人全部入围。 5.2抽签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5.3抽取方式: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依次排名作为投标人投标代码号,然后由业主抽取9个号码球与之对应的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名单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公示。 5.4(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6.1本项目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招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件中的“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2合理定价:人民币大写:肆佰捌拾陆万捌仟叁佰叁拾捌元整 (小写:4868338.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om)上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汝城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735-8268382、0735-8222413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汝城县新南街1号 联系人:李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 话:13973518909/18373581006
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惠泽路聚贤庄一栋三单元203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175543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