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办公室招商引资
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字〔2009〕4号
市政府办各科室,市政府经济研究室、机关事务处:
《2009年市政府办公室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办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2009年市政府办公室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郴办字〔2009〕28号文件精神,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市政府办2009年招商引资引进外来资金600万元,力争引进外来资金2000万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政府办公室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袁佳游
副组长:张扬平、李恒斌(常务)
成 员:吴红英、文华、唐翠云、黄洪标、刘忠、朱锐、李孟祥、杨铭、罗志明、黄凌志、张小兵、陈宁、谭国政、胡志华、杨发、刘曼华。
领导小组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对外招商引资的组织、协调和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涉外经济科,由吴红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如果人事变动,相应替补,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三、经费及车辆安排
每年安排不低于3万元的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工作用车原则上由各联系服务科室自行解决,如确有困难由市政府机关事务处调剂安排。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登记工作。市政府办各科室要认真做好招商引资登记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办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报告。
(二)搞好跟踪服务。招商引资项目的牵线搭桥者,是引进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和受益者。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各科室应为其所联系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市政府办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指定一名成员跟踪了解所引进项目进展情况,遇有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办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必要时可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出面协调。市政府办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将市政府办招商引资情况向市政府办党组和市政府办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汇报,并在适当的时候向市政府办全体干部职工通报。
(三)实行分成奖励。凡由市政府办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招商引资项目所获得的奖金,全部实行分成奖励,即引进项目第一责任人奖励50%,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奖励10%,其余40%列入本办公共奖励资金统一安排。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奖励部分按对项目引资成功贡献大小拉开分配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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