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47次业务例会。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郴州恒隆置业有限公司“恒隆华府”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变更,按程序注销公告。
二、 原则同意白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及方案,按程序公示后,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三、 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145号宗地(苏仙岭筹资用地)规划意向方案应进一步调整优化,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四、 原交通规费征稽处地块规划意向方案应进行调整优化,规划条件修改按程序进行论证。
五、 原则同意石盖塘镇光明村腊下洞组、许家组等4个安置点建筑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
六、 郴州市金润成房地产公司“林邑大厦”广场设计应保证人行通道顺畅,不得占用人行道,设计方案应进一步修改完善。
七、 原则同意郴江路(奥米茄—石榴湾大桥段)供水管工程规划路径方案,按程序报批。
八、 原则同意市城投公司文星路旧城改造范围。
九、 原则同意苏仙区供销社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 原则同意卜里坪公交枢纽站选址。
十一、 原则同意保和镇大树下村1、2组及下塘村1组建筑方案。
十二、 郴州市惠民房地产公司“福京花园”项目超面积违法建设部分应定性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占用绿地及已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但尚未强制拆除到位的违法建设部分,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进行规划核实。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何罗云、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傅立德
列席:杨华、王蕾、何映伟、朱逃生、曹德兰、罗成龙、谭睿、侯爱军、涂细兰、骆海军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