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激励机制,加强乡镇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根据《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11〕166号),桂东县政府下发《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桂东县乡镇统计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2〕61号)。
《方案》指出,考核对象是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宋坪国有林场;考核内容为一是基层基础。包括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办公条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二是统计业务。包括实施统计调查及普查、数据采集及上报、统计分析与信息、统计联网直报、统计资料归档与交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加分。
《方案》明确由县统计局成立乡镇统计工作考核评价领导小组,于每年12月参照《2012年桂东县乡镇统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对全县各乡镇年度统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和验收。考核结果将纳入对各乡镇年终综合绩效评估范围及统计评优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