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统计局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报请县政府研究及相关部门同意,挤出统计业务经费用于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以《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桂政办函〔2012〕60号)对县教育局等10个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谢建红等15名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并分别颁发了证书和奖金。这是十余年来县统计局的首创举措。
该局自县委下达取消评比达标活动相关文件后,十余年来一直未对统计工作开展表彰活动。然而,为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服务水平,进一步营造浓厚的依法统计氛围,推进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的“四大工程”建设,该局想方设法提升统计地位,扩大社会影响,开展表彰统计工作活动;这也是兑现《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函〔2011〕149号)和《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在地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11〕145号)等文件精神的务实创新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