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加强监督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础,郴州市统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对象
2010年市统计局第一批执法检查对象为: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华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有色金属工业园、郴州市五岭中学、郴州市郴江天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5家行政、企事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统计机构设置及统计人员配置情况,统计工作制度建立情况。
(二)统计原始凭证和统计台帐设置及统计资料保管情况。
(三)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情况。
(四)统计报表上报情况。
(五)统计资料的管理、公布和保密情况。
(六)统计调查开展情况。
(七)是否存在妨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统计执法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市统计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统计局将于3月下旬开始进行检查。各单位在自查阶段应按照检查内容,准备好各类相关资料,并主动与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便于确定相关事宜。(联系人:曾咪其、旷晓耘,联系电话:2368263)
四、工作要求
(一)统计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
(二)各被检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要根据检查要求,提供相关报表及原始依据资料,提供统计执法检查必备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抵制检查。
附件: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第一批)
二O一O年
主题词:统计 执法 检查 通知
附件:
统计执法检查单位(第一批)
1、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2、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3、湖南郴州粮油机械有限公司
4、郴州华湘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经济适用房)
6、郴州市技师学院(学生公寓)
7、郴州有色金属工业园
8、郴州湘南技工学校
9、郴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0、郴州市精神病医院
11、郴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12、郴州市湘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3、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4、郴州市司法局
15、郴州市教育局
16、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
17、郴州市鸿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郴州市郴江天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9、郴州大北农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20、郴州南方水务有限公司
21、郴州方利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22、郴州永晖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卷烟厂
24、郴州市五岭中学
25、郴州粤港海鲜城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