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信息、咨询和监督作用,更好地服务“大干新三年,建设新宜章”,日前,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宜政办发〔2012〕4号)。
《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为开创“六强六地三宜”新宜章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通知》明确,要切实加强统计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领导是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分管统计工作。开发区设立或明确承担统计工作职责的机构和人员。乡镇设立统计与经济管理办公室,配备2-4名专职统计人员。行业主管部门要设置统计岗位和配备至少1名专职统计人员。建立由县政府召集,统计、发改、财政、税务、经信、商务、住建、房产、安监、煤炭和工商等部门参加的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通知》指出,要大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立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夯实统计数据采集基础。未经统计部门审核的数据,不得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实绩考核的依据。未经统计部门审核认可,各部门不得对外发布涉及国民经济核算的统计数据。加强经济监测预警,提高对统计数据的分析预判能力、诠释解读能力和决策咨询能力。
《通知》提出,要不断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完善“四大工程”基础性工作,确保全县“四上”企业全面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实现县乡统计机构在线同步接受、审核和共享原始数据。各乡镇、企事业单位要加大网络设备的硬件投入,为联网直报创造必要的硬件环境。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网上报表业务的指导和培训,确保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直报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直报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通知》要求,要努力提高统计工作的保障水平。继续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查处力度,加强对乡镇、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统计机构和人员的考核管理,营造求真务实、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将统计日常工作经费、“四大工程”建设经费和统计的专项调查、监测评价、民意调查、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周期性普查、大型调查等项目经费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县政府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督促检查,将统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