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号下午,北湖区召开了全区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审批工作暨事业单位统计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学习了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湖区区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北政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要求区属其他事业单位于2014年4月份之前全部完成绩效工资审批,在制定区属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时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 北湖区统计局领导十分重视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在会议之后以座谈会的形式组织全局其他事业单位学习文件精神。实行绩效工资,体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制度,维护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有利于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能够更加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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