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网郴州嘉禾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项目已由国家电网公司以后勤小型基建【2015】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国网湖南郴州嘉禾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消防工程 2.2 建设地点:嘉禾县纵十四路以东,和谐路以北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900m2,建筑层数为地上6层,建筑高度23.85米。 2.4 工期要求: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 150 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国网湖南郴州嘉禾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消防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且通过二维码查询属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伍仟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的 17:0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2月20日~2017年2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289号天一康园B2栋商业裙楼西侧二楼)购买招标文件。凡资料不符合要求、超过时间者将被拒绝。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澄清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9:30时,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嘉禾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无。 11.联系方式名 称: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01号康园体育中心西侧三楼 联 系 人:单林、陈英伟 电 话:0731-89948435、89948462、18153310299 传 真:0731-89948438 2017 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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