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42次业务例会。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郴州市振兴房地产公司振兴一路底商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一事,应先向市国土部门函询是否存在土地闲置问题。在确定不存在土地闲置问题的前提下,再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现行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 原则同意华塘镇南岸村4组村民建房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 柿竹园高湾丘尾矿库废水处理厂规划选址一事,应由郴州高新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就污水处理量及用地规模进行论证。
四、 原则同意香雪路广本4S店及周边旧城改造用地蓝线范围。
五、 原则同意郴州监狱公租房选址。
六、 原则同意郴州湘华房地产公司“湘华花苑”项目建筑方案调整,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七、 郴州教育局申请“书香名园”项目9#、10#建筑加层一事,应专题报市政府。
八、 关于白鹿洞街道村民建房相关问题,其中,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建设完成、且符合现行相关规划的,应按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行;不符合现行相关规划的,应停止建设。涉嫌土地违法问题应函告市国土部门。
九、 原则同意新疆煤制天然气长输管道(苏仙区、北湖区段)规划路径方案及分输站选址位置,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郴州市苏福房地产公司“苏福大厦”项目违法建设超层问题相关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刘志军、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何罗云、唐安平、黄文革、王树伟
列席:杨华、陈明、唐宏亮、骆海军、罗成龙、唐德君、李小飞、石波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