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汝城县城管执法岗亭(含环卫工人休息室)工程已由 汝发改【2016】24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汝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汝城县城管执法岗亭(含环卫工人休息室)工程 ; 2.2 建设地点:汝城县内; 2.3 规模:建设执法岗亭共8座,其中6座每座面积为28.4平方米,另外2座每座面积为2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7.8平方米,均为一层砖混结构公共建筑;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汝城县城管执法岗亭(含环卫工人休息室)工程(详见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必须是诚信管理手册中的备案人员且必须提供近半年内(2016年5月-2016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3.4 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招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郴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文件中的“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2本项目合理定价:人民币捌拾玖万贰仟壹佰陆拾陆元整(¥892166.00)。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圆整(¥16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下午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7日~2016年 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持下列有效证件原件报名:1、有效单位介绍信(本公告发布之后的);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3、本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施工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7、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他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岗位证书;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提供近6个月(2016年5月-2016年10月)的社保材料(社保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10、《诚信管理手册》;1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2、入湘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1单元16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受理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12月8日上午 9时00分,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汝城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735-8268382、0735-8222413 。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汝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汝城县卢阳镇新南街1号附2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8901398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16楼 联 系 人:谷永春、李陈坤、周科夫 电 话: 0735-2618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