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乡镇抓项目、促发展的积极性,确保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日,安仁县进一步完善了《乡镇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考核方式、考核认定原则、奖惩办法四个方面进行了界定和明确。一是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主要考核乡镇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任务完成率、增长率、贡献率、统计报表数据准确率,对“四率”达到参数的乡镇分别计50分、25分、10分、15分,在基本参数基础上增减的分别加分扣分。二是考核方式。由县政府下达任务,乡镇抓好项目建设并督促项目业主及时报送报表,职能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三是考核认定原则。固定资产投资一般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统计,同时为提高乡镇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对某乡镇招商引资过来而落地在另一个乡镇(含县工业园区所在乡镇)的,则按7:3的比例进行分配。四是奖惩办法。将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纳入乡镇年终绩效考评一项重要内容,并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现金10000元、5000元、3000元,通报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