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内各科(室、队、中心),资兴市统计局:
根据省统计局的统一布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业与湖南经济发展关系的专项调查工作,为保证我市此次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次专项调查的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此次调查是为了全面、准确地研究我市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及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情况,从宏观上定量分析研究旅游经济对我市国民经济的贡献大小和作用,测算我市旅游综合收入中购物所占的比重,并通过数据分析找到制约我市旅游业发展的瓶颈。同时,此次调查也是旅游业对全省经济发展关系专项调查的组成部分。
二、调查方法:按照全省统一调查方案,采用典型调查的方法,选取有代表性的调查地点,随机抽取调查对象,由调查员现场访问或发放调查问卷。此次调查对象不包括旅行社团队的住宿、餐饮、出行及购物等。
三、调查区域:郴州市城区和资兴市旅游主要景点。
四、调查样本:本次调查涉及住宿及餐饮产品游客消费调查,客运铁路、客运公路和出租车服务游客消费调查,以及旅游购物调查和自驾车旅游花费调查等几个方面,其中住宿产品游客消费调查样本100个:市区和资兴星级宾馆各1家,样本各20个,一般旅馆(含个体旅馆)各2家,样本各30个;餐饮产品游客消费调查样本80个:市区和资兴餐饮场所各2个,样本各40个;铁路和公路服务游客消费调查样本各30个、出租车服务游客消费调查样本100个、自驾车旅游花费调查样本10个,则在市区范围调查。
五、调查人员:为确保调查工作质量,按照自愿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抽选本局有一定调查经验的同志来完成市区调查任务,并按照调查的有效样本数量给予补助。资兴市统计局可根据自身调查任务的需要确定调查人员,并明确补助方法。
六、调查组织:本次调查由市局投资商贸科负责牵头,办公室、综合科、计算中心及其他专业科室共同配合完成。投资商贸科负责调查人员培训、调查方案制定、调查数据录入及审核上报工作;办公室负责调查期间的用车管理,综合科协助完成调查数据的开发应用,计算中心协助完成调查数据的处理,其他科室协助抽选调查人员。
七、调查时间:6月10日前为调查准备阶段,确定并培训调查人员,制定并完善工作方案;6月11日至17日为调查填表阶段,组织开展现场调查;6月18日至23日为数据处理、上报阶段,完成报表编码、录入、审核、改错、汇总及上报;6月24日至7月底为数据开发应用阶段,完成资料整理和调查报告的编撰。
二〇 〇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