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县直部门规范有序地开展统计工作,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逐步推进部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关于建立永兴县大统计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13]17号)文件精神,永兴县统计局通过“五个加强”对部门统计规范化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实施意见》要求各部门大力开展“双基”提质年活动,必须进一步完善统计机构,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各统计人员须持证上岗。同时,明确规定全县统计员每月享受100元工作补贴。
二、加强业务指导。永兴县统计局从GDP核算基础资料报送、名录库资料提供以及年度部门综合统计监测数据上报等三方面对各部门的统计负责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要求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全面的报送部门相关统计资料。
三、加强团结协作。建立健全大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定期组织发改、财政、税务、经信、科技、住建、商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对国民经济核算、“四上”企业清查等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各个部门的数据共同分享,并经过统一核实后统一上报,避免数出多门,各不相同。
四、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永兴县统计局利用第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契机,组织各部门统计负责人学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内容,对涉及到部门统计方面重点内容进行强调和解释,各部门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大大提高。
五、加强统计工作考评。今年9月,永兴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永兴县2013年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永办发〔2013〕17号),由统计部门牵头对部门统计工作进行科学考评,其中社会公众满意度就占3分。要求各部门仔细对照考核办法,逐步完善统计基础,并将评选8个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表彰,以促进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推进部门统计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