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40次业务例会。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在北湖区政府出具同意意见的前提下,原则同意下湄桥街道铜坑湖村2、3、4组村民建房搬迁选址。
二、 原则同意华塘镇华塘村6、7、8、9、10、11组拆迁安置修建性详细规划。
三、 原则同意对市储备土地郴北2015-001号地块按居住用地下达规划条件,并专题报市政府。
四、 原则同意苏仙区政府申请将桥口镇总体规划局部地块(实景演艺项目一期以北)的文化设施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按程序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五、 原则同意郴州高斯贝尔数码产业园内用地厂房局部加层建筑设计方案,应进一步优化。
六、 原则同意郴电国际110KV卜里坪—两江口Ⅱ线骆仙铺段改迁,路线走径方案应进一步优化。
七、 郴州振兴房地产公司在香雪路香雪桥下建设的临时仓库因超过批准期限,应依法予以拆除。
八、 郴州仁大房地产公司“金桂园”项目改变车库使用功能部分应按程序完善规划手续,因容积率计算规则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超建的建筑建面积部分(未超容)应进行行政处罚,且定性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九、 原则通过《郴州市城乡建设档案查询利用规定》。
会议听取了郴州华润燃气公司申请办理人民东路地下燃气管线零星工程手续、槐树下村刘家冲组自建仓储企业要求借道7451工厂有关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何罗云、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傅立德
列席:杨华、陈明、骆海军、何岱杰、朱逃生、罗成龙、李小飞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