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6
永兴县油麻镇小尾村、上青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已由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6】33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核[2016]48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市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永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兴县油麻镇小尾村、上青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 2、招标编号: HNZJC2017-GC(CZ)-026 3、建设地点:永兴县油麻镇小尾村、上青村 4、建设规模:105.19公顷 5、项目工程施工费:187.12万元 6、质 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7、招标范围:该项目整体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及其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8、工 期:180天(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除地勘单位外)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林业及生态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资质证书。 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造师,必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对中标单位注册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将该证押至永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5、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 6、投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而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指2016年6月-12月)的养老社保缴费证明。 7、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含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37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个工作日的17:00时。 (1)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永兴县油麻镇土整项目保证金”,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未注明项目名称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按规定足额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3)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到原账号,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到原账号。 (4)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31室(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 3、招标文件:2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须注明本次投标项目名称且有效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6)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施工员证、安全员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证(8)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证明(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含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10)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近半年连续(指2016年6月-12月)的养老社保缴费证明(网上截图并附社保帐户户名、查询密码或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证明)(11)法人承诺函(承诺函样本见附件[1])(13)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样本见附件[2])。 上述资料要求验原件,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5、以上报名资料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承诺函、报名登记表、留存原件,报名资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报名登记表在首页)。 6、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开具日期均须在报名有效期内且留存有效的联系方式;注册建造师证、B证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人单位相一致。报名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且符合本公告要求,如发现有违法违规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7、本项目暂停前原报名单位报名依然有效,须在报名有效期内按本公告要求补齐资料,否则视同放弃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7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70室(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按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肖慧娟、刘浩、左天勇 电 话:0735-5538131 电 话:0735-2189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