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39次业务例会。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卜里坪街道长冲铺村1、2、3、4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规划方案。
二、 原则同意温泉东路垃圾中转站建筑方案,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 原则同意南岭植物园温室建筑设计方案,效果图与场地平面不符,须进一步衔接并优化。
四、 不同意郴州鼎丰房地产公司“西苑8号”项目规划及建筑方案局部调整。
五、 对于白露塘路东侧新增一条水系(水渠)一事,应进行专题论证。
六、 郴江路石榴湾小区72#栋地下车库违法建设一事应定性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鉴于拆除有可能导致主体结构受损,对超用地红线部分予以没收。
会议要求:行政审批各环节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岗位工作职责,要按照审批流程对本环节的审批工作负责,对上一环节出现问题而本环节未核查到位的,除追究上一环节岗位工作人员责任外,还将同等追究本环节岗位工作人员责任。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何罗云、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傅立德
列席:杨华、陈明、何映伟、唐宏亮、骆海军、何岱杰、袁江文、朱逃生、罗成龙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