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38次业务例会。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对于现状原房改房(整栋建筑中部分套数)下达规划条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事,市国土部门可将其房产证登记的房屋用途、建筑面积、容积率等作为合法依据,我局不再另行下达规划条件。
二、 梨树山小学位置调整待取得市人大、市政府同意意见后,且在不调整控规路网的前提下,原则同意梨树山片区D-2-1、D-2-2和D-3-1地块(进出口交易中心)用地性质调整,按程序论证后报批。
三、 原则同意北湖区政府申请调整骆仙铺片区控规G-1-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及指标,按程序论证后报批。
四、 原则同意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拆迁安置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小区建筑色彩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五、 原则同意郴州和泰房地产公司“地质家园”开发项目总平面及建筑方案。
六、 石盖塘“华美花卉”项目补办规划手续一事应先依据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完善土地手续。
七、 原则同意市第二人民医院规划及门诊综合楼建筑设计方案。
八、 原则同意湖南扬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林邑星湖湾”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待修改完善后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九、 原则同意对王仙岭东大门入口处地块下达特事特办规划条件。
十、 原则同意中谊置业公司“中谊公馆”项目消防水池调整,其停车位不得减少。
十一、 林邑大道污水管网改造方案应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二、 国庆南路延伸段方案应专题向市领导汇报后再议。
十三、 郴州广汇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应定性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
十四、 原则同意北湖区委党校宿舍楼改造建筑方案。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六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关于对市直部分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作风纪律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郴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违纪案件剖析报告》等文件精神,听取了苏仙区供销社综合贸易公司及周边地块项目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华泰城DN2000雨水管及高璧大市场周边雨水排放情况汇报。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刘志军、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何罗云、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唐安平、王树伟、李衍民、傅立德
列席:何朝俊、杨华、陈明、何映伟、唐宏亮、骆海军、何岱杰、袁江文、朱逃生、涂细兰、罗成龙、李小飞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