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有效组织、协调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综合职能,确保统计数据应统尽统、不重不漏、真实准确,永兴县下发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统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函〔2016〕68号)文件。
该《通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管控措施、工作重点和基本原则,并要求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综合治统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要求县统计局结合统计巡查、执法检查、重点督查和民意调查定期开展综合治统督导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该《通知》旨在构建长效机制,增强综合治统工作的管控能力,提高全县综合治统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构建“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统计工作新格局。
该《通知》还具体明确了县开发区、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及省、市驻永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其中县直单位包括县发改局、县经济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30余单位的统计工作职责。
该《通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管控措施、工作重点和基本原则,并要求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综合治统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要求县统计局结合统计巡查、执法检查、重点督查和民意调查定期开展综合治统督导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该《通知》旨在构建长效机制,增强综合治统工作的管控能力,提高全县综合治统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构建“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统计工作新格局。
该《通知》还具体明确了县开发区、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及省、市驻永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其中县直单位包括县发改局、县经济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30余单位的统计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