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3
招标公告 永兴县龙山路小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县龙山路小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永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复[2017]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拨,招标人为 永兴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兴县龙山路小学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永兴县龙山路教师新村B区与华翔家园之间区域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楼、办公楼、1#教学楼、2#教学楼、食宿楼、传达室、看台、地上停车位、200米环形塑胶运动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主次大门、围墙、护坡、道路硬化、绿化、供电、给排水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12041平方米,总投资约 36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的价格为准。 2.4工期要求:本项目EPC总承包工期 480 日历日(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以及施工工期到初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其中1#教学楼、2#教学楼2017年9月1日前完工。从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第10天开始计算,设计及施工节点工期要求在合同中明确。)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的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永兴县龙山路小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实施全过程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4项要求,拟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 6. 报名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因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EPC总承包,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单位报名前由项目负责人先行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后,再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6.2投标人须委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二份进行报名: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法人时提供)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 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施工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4) 单位有效介绍信(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开具的); (5)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 施工企业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 (8)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指: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证1人、安全员证2人、质量员证1人且均在有效期内)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2016年7月-2016年12月的社保证明(附社保帐户户名及查询密码); (9) 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或官方网址可查询的资料)(仅省外企业提供); (10)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在投标报名时间内,投标人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其报名将会被拒绝。 6.3湖南省以外的建筑企业还须按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续,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6.1、6.2条要求报名。 6.4 报名时间:2017年 3 月 13 日至2017年 3 月 17 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6.5 报名地点: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31服务大厅。 6.6 招标文件获取: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7澄清答疑方式:书面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投标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0735-556583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if !supportLists]-->(2)<!--[endif]-->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于任何补偿及不作解释说明。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兴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兴县便江镇491号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 186735861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兴县大桥路银城假日大酒店4楼18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18673507150、0735-2131918 |